●跳或跌?
跳或跌?(Lompat Atau Jatuh?)這是《馬來西亞前鋒報》在2009年7月17日的封面頭條標題。我覺得這是前鋒報近來罕見的出色標題,儘管我已杯葛這份充斥種族主義的前鋒報很久了。
但我就是要看馬來報章怎樣spin關乎華基在野黨的新聞──趙明福命案。我想,可以用「命案」這詞來概述整件事情了。而這裡不再是政治立場或是其他東西,而是關乎到我們馬來西亞人的生活。
跳與跌,都是一個動詞來陳述一個動態,然而裡面的意涵卻大有不同。我們說「跳水」、「跳遠」、「跳高」等,那是自愿式的一種驅使動作。
(所以還有《Titanic》經典的那句對白「You’ll jump, I’ll jump」。)
可是,我們不說「跌」水等,跌,是一個墜落的動作,是被動式的。
而這兩個字,就是趙命福在雪州反貪委員會總部斃命的兩個關鍵梗概。
我們現在與趙明福一樣,跌進了無盡的疑問號裡,只是趙明福掉落到生命的盡頭。
在趙明福命案裡,每個人都在疑惑的是,到底他是跳樓還是墜樓。《中國報》打出了「跳樓」這字眼,顯然地帶有一種判斷,意指著趙明福是輕生,跳下來,墜下。
趙明福臥屍相片烙在我們腦海裡的印象是非常深刻的。表面上看來他沒有粉身碎骨。因為他是側著身,弓起了身子,臀部的褲子破裂了,他的兩手是緊握著拳頭,腳踝看起來是骨折了,但仍穿著鞋子,另一隻腳是赤足的。我們看不到他的全臉,只是看到其側臉,還有一彎血跡漫流在地面上。
當一個人被毆打或面對攻擊時,通常都會綣縮著身子來保護內臟免于受傷,但我們看到一個在短短幾小時內的還是活人的人以這樣的姿勢側臥在地上時沒有氣息,會不會猜想他是面臨毆擊而做出的保護肢體動作?
同時,我們在處于畏懼、焦慮或困苦的情況下,會握著拳頭來給予自己力量,而明福在反貪總部「失蹤」後,其遺體被發現仍然是握著拳頭時,是否是他在斷絕氣息前,需要給予自己什麼力量來面對突如其來的沖擊?
●那是怎樣的一個姿勢?
看到這樣的畫面,我們無法想像到底趙明福在臨終前受到了什麼樣的遭遇,導致他會以這樣的姿勢著地。我們也想像不到那股沖力有多大。但他我們的視覺沖擊是,他連離去也好像是受著傷。
僅是平面照片看到這一幕時,也感覺到心裡撞出了一個傷口。而我們每個傷口都在嘶吼!
而我們不知道趙明福身上有多少個傷口。我在facebook讀到一名攝影同行說,看過與親身拍攝過那麼多張的跳樓案件,沒有看過現場如此少量的血跡,亡者通常都是倒臥在浴血中。
而趙明福案發現場發覺他的血是一注流的。當然我們不知道趙明福是第幾樓墜下著地,因為高度與撞擊的沖力是相關的。而從其側身臥屍的情況來推斷,可能是其身體右側先著地,免去身體內臟受到激烈的沖擊,所以出血情況不多量。這點可要從人體學與物理學中推斷。同時,其腦袋的撞擊程度也無從可知。
所以,這是否有可能是在其他地方已斷氣,而拋下來的只是一具沒有氣息的軀體?這意即著案發現場並非第一時間死亡的現場?
犯罪學專家駱建興接受同事專訪時反問,誰說趙明福是墜樓死?我們都不知道。因為「跳樓」是首相署部長納茲里說的,反貪委會調查組主任蘇克里說詞是「沒有人看到他跳出去,只是聽到有人尖叫才發現屍體」。因此,是墜樓死身亡或是其他斃命情況我們目前是不可知的。
這宗命案的疑點多得可用「疑團」或「謎團」來概述了。當局一直叫人們別揣測,但在如此神秘而反貪委會打啞謎的情況下,除非你當我們是呆子傻瓜,否則不能阻止我們去思索與推敲。
然而,我們已讀到網絡有另一篇驚世文章描述著趙明福可能被拷問時意圖被嚇唬拋出窗外卻墜樓的情況,真相是否如此暫沒人知。可是這種說法是有人相信的。
●我們應如何用字眼?
我昨天在改著蘇克里的新聞時,看著他不斷用「證人」兩字來陳述趙明福,我心裡的怒氣是飆到了頭頂:你口口聲聲說他是證人,可是現在人變成了「死者」!
你不是「傳召」人來問話,而是「押扣」!誰會想到盡責協助調查,卻成了向死神報到?難道執法人員的招手,就是死神的招手?
後來我將「證人」這二字改寫成「趙明福」三字,因為他是有名字的一個人,而不是區區的一個死者或是證人。這樣的身份標籤轉換,太過草管人命了!
我們要如何重視一條生命?身份標籤的轉換只在剎那間。例如最教人心酸的是趙明福的女友做不成未婚妻,卻成了趙明福遺腹子的未亡人。從待嫁女兒心,成為未亡人,從「新生命」成為「遺孤」,你說這些字眼含著多少的血淚與控訴呢?
我覺得沒有任何境遇比我們在報章上所見所讀的趙明福命案更戲劇性,更慘絕人寰了。特別是想到趙明福從下午1時許被發現斃命後,橫屍天台至晚上9時許時,到底反貪委會與驚方在搞什麼?連遮蓋布也沒有,這是一具血肉之軀啊,怎麼連最後的尊嚴也喪失了?
雖然我不認識趙明福,只是早前讀過有他署名的報導。想不到現在以這樣的方式認識一名前同行。我在打稿鍵入他的名字時,都有千萬個意念在轉動,我們接下來要怎樣做?我們要怎樣保護自己的權益免受這樣的侵害?我們要怎樣尊重生命…?
●以後會怎樣?
是否沒有人看見趙明福飛身著地的身影,但他那幅弓身打側的遺體如此尖銳地刺激著我們的思維。
接下來可預料的局面會掀起一場政治與輿論風暴,皇家獨立調查委員會或是一個折衷的解決方案,可能會花至少半年的時間來喧嚷,納吉該不會在半年內舉行閃電大選來鞏固其接棒不具民意洗禮的大當家,因為他已是輸家。
如果皇委會確實成立,調查出是跳或是跌的真相,再作出了推荐方案,然後呢?別忘記阿都拉時代出過五本如電話簿厚的皇家委員會調查報告。
然後呢?是否是具有刑事成份的謀殺,是否有人被制裁?
然而最終,趙明福的死是輕于鴻毛,或重于泰山?
跳或跌?(Lompat Atau Jatuh?)這是《馬來西亞前鋒報》在2009年7月17日的封面頭條標題。我覺得這是前鋒報近來罕見的出色標題,儘管我已杯葛這份充斥種族主義的前鋒報很久了。
但我就是要看馬來報章怎樣spin關乎華基在野黨的新聞──趙明福命案。我想,可以用「命案」這詞來概述整件事情了。而這裡不再是政治立場或是其他東西,而是關乎到我們馬來西亞人的生活。
跳與跌,都是一個動詞來陳述一個動態,然而裡面的意涵卻大有不同。我們說「跳水」、「跳遠」、「跳高」等,那是自愿式的一種驅使動作。
(所以還有《Titanic》經典的那句對白「You’ll jump, I’ll jump」。)
可是,我們不說「跌」水等,跌,是一個墜落的動作,是被動式的。
而這兩個字,就是趙命福在雪州反貪委員會總部斃命的兩個關鍵梗概。
我們現在與趙明福一樣,跌進了無盡的疑問號裡,只是趙明福掉落到生命的盡頭。
在趙明福命案裡,每個人都在疑惑的是,到底他是跳樓還是墜樓。《中國報》打出了「跳樓」這字眼,顯然地帶有一種判斷,意指著趙明福是輕生,跳下來,墜下。
趙明福臥屍相片烙在我們腦海裡的印象是非常深刻的。表面上看來他沒有粉身碎骨。因為他是側著身,弓起了身子,臀部的褲子破裂了,他的兩手是緊握著拳頭,腳踝看起來是骨折了,但仍穿著鞋子,另一隻腳是赤足的。我們看不到他的全臉,只是看到其側臉,還有一彎血跡漫流在地面上。
當一個人被毆打或面對攻擊時,通常都會綣縮著身子來保護內臟免于受傷,但我們看到一個在短短幾小時內的還是活人的人以這樣的姿勢側臥在地上時沒有氣息,會不會猜想他是面臨毆擊而做出的保護肢體動作?
同時,我們在處于畏懼、焦慮或困苦的情況下,會握著拳頭來給予自己力量,而明福在反貪總部「失蹤」後,其遺體被發現仍然是握著拳頭時,是否是他在斷絕氣息前,需要給予自己什麼力量來面對突如其來的沖擊?
●那是怎樣的一個姿勢?
看到這樣的畫面,我們無法想像到底趙明福在臨終前受到了什麼樣的遭遇,導致他會以這樣的姿勢著地。我們也想像不到那股沖力有多大。但他我們的視覺沖擊是,他連離去也好像是受著傷。
僅是平面照片看到這一幕時,也感覺到心裡撞出了一個傷口。而我們每個傷口都在嘶吼!
而我們不知道趙明福身上有多少個傷口。我在facebook讀到一名攝影同行說,看過與親身拍攝過那麼多張的跳樓案件,沒有看過現場如此少量的血跡,亡者通常都是倒臥在浴血中。
而趙明福案發現場發覺他的血是一注流的。當然我們不知道趙明福是第幾樓墜下著地,因為高度與撞擊的沖力是相關的。而從其側身臥屍的情況來推斷,可能是其身體右側先著地,免去身體內臟受到激烈的沖擊,所以出血情況不多量。這點可要從人體學與物理學中推斷。同時,其腦袋的撞擊程度也無從可知。
所以,這是否有可能是在其他地方已斷氣,而拋下來的只是一具沒有氣息的軀體?這意即著案發現場並非第一時間死亡的現場?
犯罪學專家駱建興接受同事專訪時反問,誰說趙明福是墜樓死?我們都不知道。因為「跳樓」是首相署部長納茲里說的,反貪委會調查組主任蘇克里說詞是「沒有人看到他跳出去,只是聽到有人尖叫才發現屍體」。因此,是墜樓死身亡或是其他斃命情況我們目前是不可知的。
這宗命案的疑點多得可用「疑團」或「謎團」來概述了。當局一直叫人們別揣測,但在如此神秘而反貪委會打啞謎的情況下,除非你當我們是呆子傻瓜,否則不能阻止我們去思索與推敲。
然而,我們已讀到網絡有另一篇驚世文章描述著趙明福可能被拷問時意圖被嚇唬拋出窗外卻墜樓的情況,真相是否如此暫沒人知。
●我們應如何用字眼?
我昨天在改著蘇克里的新聞時,看著他不斷用「證人」兩字來陳述趙明福,我心裡的怒氣是飆到了頭頂:你口口聲聲說他是證人,可是現在人變成了「死者」!
後來我將「證人」這二字改寫成「趙明福」三字,因為他是有名字的一個人,而不是區區的一個死者或是證人。這樣的身份標籤轉換,太過草管人命了!
我們要如何重視一條生命?身份標籤的轉換只在剎那間。例如最教人心酸的是趙明福的女友做不成未婚妻,卻成了趙明福遺腹子的未亡人。從待嫁女兒心,成為未亡人,從「新生命」成為「遺孤」,你說這些字眼含著多少的血淚與控訴呢?
我覺得沒有任何境遇比我們在報章上所見所讀的趙明福命案更戲劇性,更慘絕人寰了。特別是想到趙明福從下午1時許被發現斃命後,橫屍天台至晚上9時許時,到底反貪委會與驚方在搞什麼?連遮蓋布也沒有,這是一具血肉之軀啊,怎麼連最後的尊嚴也喪失了?
雖然我不認識趙明福,只是早前讀過有他署名的報導。想不到現在以這樣的方式認識一名前同行。我在打稿鍵入他的名字時,都有千萬個意念在轉動,我們接下來要怎樣做?我們要怎樣保護自己的權益免受這樣的侵害?我們要怎樣尊重生命…?
●以後會怎樣?
是否沒有人看見趙明福飛身著地的身影,但他那幅弓身打側的遺體如此尖銳地刺激著我們的思維。
接下來可預料的局面會掀起一場政治與輿論風暴,皇家獨立調查委員會或是一個折衷的解決方案,可能會花至少半年的時間來喧嚷,納吉該不會在半年內舉行閃電大選來鞏固其接棒不具民意洗禮的大當家,因為他已是輸家。
如果皇委會確實成立,調查出是跳或是跌的真相,再作出了推荐方案,然後呢?別忘記阿都拉時代出過五本如電話簿厚的皇家委員會調查報告。
然後呢?是否是具有刑事成份的謀殺,是否有人被制裁?
然而最終,趙明福的死是輕于鴻毛,或重于泰山?
可到此部落格了解詳情:Justice for Beng H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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