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蒂卡案的窘境

前天在CNN首次「恰好」看到大刺刺地寫著「馬來西亞」,原來是播放著卡蒂卡鞭刑案,CNN極少播放有關大馬的新聞,除了是大新聞。這新聞甫閃入眼帘時,感覺是「真是丟臉啊,當馬來西亞人。」

當然,類似卡蒂卡的爭議性案件是最適合外國媒體的胃口,而許多國際媒體也同步轉播這樣的新聞。然後我們就聽到首相納吉現在吁求卡蒂卡上訴,言下之意是別冤枉挨鞭。

事態發展到如今如同鬧劇,當事人堅拒上訴,但其他行政長官就在旁嘶喊說「上訴吧!上訴吧!」然後這種慢三拍的作秀動作,為什麼現在才來做呢?

更甚的是,其實在週日(23日)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長莎麗扎在午間時已透過《馬新社》發了一篇文告,要求卡蒂卡入稟法庭檢討其判決,但在晚上10時馬新社另有一段注解寫著:「At the request of Women, Family and Community Development Minister Datuk Seri Shahrizat Abdul Jalil, please retract the news item below」(在莎麗扎的要求下,請撤回以下的新聞)。

其實週日莎麗扎會發出類似的文告,我想該是她閱讀了當天的《新海峽時報》專訪各律法專家的意見聲稱卡蒂卡的扣留令獲冷,是面對三重懲治的處境,以及種種不合法的法律灰色地帶後,才「恍然大悟」一起隨大隊搖旗吶喊。然而,莎麗扎身為一名前律師,也是學法律之人,何故總是跟在人後頭來作牆頭草,而不是一開始時就提出反對或展示一些惻隱之心?反之她是非常投機、作秀地跟在他人後頭。所以我們就看到她在昨日特召記者會附合首相的談話──要求卡蒂卡出面上訴。

莎麗扎是一名婦女部長,而每次碰見女性課題時她總得要出面點評幾句,我倒覺得這不一定要她來作一個「仲裁者」等的角色,似乎所有有關女性的課題只有她一人才能發言。例如卡蒂卡案,其核心是回教法律執行時偏差與模糊地帶,只是恰好當事人是一個女性,爭議性特別大,但卻不一定要一名女性而又是婦女部長才有資格來點評與回應。為什麼其他閣員默不作聲呢,特別是納茲里等管轄法律部長?這一次事件我們又再一次看到婦女部那種「無甚作為」的表現態度。

其實真的很奇怪到底回教法是如何在大馬執行,連內政部長希山慕丁也承認我們沒有專家。那到底是哪些「偽專家」管制著法律?一個鞭刑會因國際媒體報導、國際輿論的壓力而以齋戒月之名來緩沖處理,但這種躲得一時的方法,卻是短視的應對方法。肯定的是,卡蒂卡案件的「可鞭不可鞭」,又一次將巫統的形象改裝處于兩難窘境。一就是要保守主義,硬硬來執行鞭刑;這樣就能與回教黨競爭;另一種就是開明形象,反對鞭刑。

但若從另一方面來說,納吉呼籲卡蒂卡上訴其實也是折衷之道,畢竟三權分立下行政權不能逾越司法權,更何況讓人神經線敏感的「回教法」?但總檢察署一聲令下在最後一分鐘勒令監獄局押後行刑,誰又不能說背後是政治力量在推動?

至于卡蒂卡為何堅持要挨鞭,我想這是一種自我救贖心在作祟。她說過,「I want to talk about how very sad I am [at] that time. How they treat me like as what I did cannot be forgiven.」只是我更關心宗教在這時候如何幫助她來渡過這種罪惡感。

採訪手記:月魄在天終不死?

當年採訪過不少內安法令扣留犯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法庭案件,敗訴後又翻案,而每次厚甸甸的判詞最終答案是:不準釋放。

因為該法令下的條文。法庭只是履行法令,當事人到最後還是無法恢復自由身。而通常主角,即扣留犯是不會出庭。

到底他們在哪裡?(在甘文丁)

到底為什麼他們被扣?(天曉得的實際理由)

在多年後世事如雲換過,這一連串的疑問直至週四親臨甘文丁扣留營後有了答案。

記得讀過兩句詩:「月魄在天終不死,澗溪赴海料無還」;去年內安法令下3人「莫名其妙」被扣押時,全國驚駭不已,全因是在內安法令下,最終會被送去甘文丁扣留營「受刑」。

山勢無情,流水無主,我們擔心到底這三人是否會「澗溪赴海料無還」?

然而,官方一再重申內安法令不會被廢除,這項先發制人的防範性法令一再在甘文丁扣留營內「演練」,就是要重新打造這些所謂的未來罪犯。

只是我默唸著詩句的上半句:月魄在天終不死。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8)


●只能清心寡慾,何來親密接見 ?

「雞姦是可恥的行為!請投報任何雞姦行為!」

這是踏入牢房範圍可見到的一張大海報,在一片鐵網下這海報的標語特別矚目。南利澄清,這只是一項提醒,而且在全馬各地都擁有類似的海報。「當然,在這裡沒有發生這種事情。」

然而,沒有私隱,沒有個人空間,一個人在扣留期間是「不自由主」地被削減個人意志。扣留犯家人腦海的中的形象,或是床頭上貼著的家人相片可能是長期禁錮中,萎靡的靈魂內心的倚仗。


扣留犯在改造過程中,只能清心寡慾,「性需要」是不會被處理的個人事務。

隨團參觀的大馬監獄局安全組主任鄧亞榮對《東方日報》說,其實監獄局有打算實行國外已採納的「親密接見」(conjugal visits)方針,即讓扣留犯、囚犯可在私人空間與配偶相處,享受一些私密時光。

「然而,這只是打算,但是這種作法非常爭議性…所以就擱著下來。」

他提到在監獄,該些強姦犯等服刑時是會經過特別安排的輔導程序。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7):私隱


甘文丁扣留營有重重門鎖,但不會讓你享有私隱,除了在牢房廁所關起門來是一個人的世界,其他的活動都需「坦蕩蕩」。

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在去年杪被關進甘文丁扣留營時,其妻子前往探望欲擁抱丈夫,反被拉惹柏特拉阻止,因為營方的觀點是「擁抱是不檢的行為」。

不過,只要扣留犯的行為良好,他們可「賺取」獎酬般地換來與家人面對面,不必隔著玻璃窗會面。

這就是探望室的玩味之處,方寸間處處是假設性的「提防」,形同一個放哨站──這裡出沒的任何人都需要先被質疑其動機,需監視、提防。但實際上那是半開放、半私隱的空間。

探望室有分「可觸摸」與「不可觸摸」,可觸摸的探望室是沒有玻璃隔離,被扣留的丈夫可以與妻子牽手一解相思。

而不可觸摸的探望室,就永遠是「在水一方」般地乍遠還近,兩端的家人與扣留者必須隔著一片玻璃,雙方透過電話交談。

探訪者與扣留者見面是沒有私隱可言,因為會有官員在場監視之外,還有閉路電視在攝錄,而且,透過電話交談,談話內容會被錄起。

甘文丁扣留營營長南利說,「家屬允許每週前來見面一次,每次見面時間不得超過45分鐘,除非家屬長途跋涉,而且一、兩個月才見面一次,通常官員會網開一面,允許他們多交談。一般上,扣留營每逢週六及週日才開放探訪時間。」

值得一提的是,探望室全場是鋪上粉紅色的12吋滑面磚塊,那是一般大馬廁所常見的磚牆設計。而家人的座位,是打上洋灰、無法移動的「坐階」,整個格局就是要你「固定」下來,即使是坐姿、與扣留者的距離都會受到限制。若要與扣留犯有更親近的接觸,你只能前傾身子而已。

唯一稍微特別的,可能是探望室配備冷氣,同時如同理髮室般放了幾本雜誌,包括中文雜誌,沖淡了探望室那種「疑神疑鬼」的緊張氛圍。

至于扣留犯在與律師會面時,則安排在會客室裡;但會客室的言行舉止,一樣落于官員在監視範圍內,包括交談錄音。

三言兩語解答甘文丁扣留營的迷思

●問:甘文丁扣留營沒有不見天日、狹小的黑牢嗎?
答:扣留者在最初階段會被關在獨立牢房,禁止接觸其他扣留者。這是改造的首階段。但即使是隔離,也是關鎖在一個偌大的集體寢室裡。只是那是一個人的世界。

如果發生扣留犯違規事件,為了不影響其他扣留犯,也會進行隔離監禁,但那絕對不是黑牢。

●問:是否有發生過扣留犯死亡事件?

答:沒有,但在1970年代有發生過兩宗,死因無法追溯了。

●問:是否有扣留犯罷食?
南利:有,那只是一小段時間。但罷食者只是拒絕進食營方準備的食物,但有喝水,同時還會去買食堂的食物。

●問:是否發生過逃獄事件?
答:沒有。

●問:是否發生過騷亂事件?
答:迄今沒有發生過嚴重、秩序失控的情況。但在2004年時曾有一名扣留犯用滅火器拋向官員;那只是零星個案。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6)


扣留犯一天的行程相當簡單,清晨6時就得起床,7時早上需走出戶外集會、唱國歌,接著是操步等。全天的活動就是祈禱(特別是回教徒)、用餐、會見輔導員。

然而,在傍晚7時,所有的活動就必須停止,扣留犯的一天就耗盡了,即使夜未央,哪怕是往事總會歸寧的漫漫長夜。

家人、律師、外國大使(若扣留犯是外籍人士)、大馬人權委員會等非政府組織也可探望扣留犯;同時扣留犯時而需要「上課」,包括一些國立大學的政治學教授、宗教司等。

扣留犯其實也可以在收監後的第二階段,即挨過了「隔離監禁」後,可到休息室或圖書館借書。在休息室是有電視機、各語文日報。

扣留犯除了可以每週最多寄送一封信外,也可以透過預付卡撥電話,但也是限制每週一通電話,除非事關重大。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5)

文丁扣留營自1973年創區以來歷經36年的風霜歲月,從最高峰的800名內安法令扣留者至目前的12人,似是萬丈鐵網下包裹著一片城荒,但政府無意關閉扣留營。

甘文丁扣留營目前收監299名扣留犯,其實每名扣留犯的成本是每天35令吉,這包括每日膳食與管理費用等,而整個扣留營目前則有350名員工。

換言之,若是以員工與扣留犯的一對一比例來看,扣留營目前已出現冗員情況,因為工作者比扣留犯更多。

雖然政治醒覺度越來越高,要求廢除內安法令的呼聲更是響徹雲霄,但作為「實踐」內安法令的代表作──甘文丁扣留營,暫時是不會消失,反之更會擴建。

大馬監獄局副總監拿督哈山被問及此事時斬釘截鐵,「沒有,沒有關閉的打算。」

至于偌大的扣留營只扣押12名內安法令扣留犯是否是一種浪費,監獄局否定這種說法,更強調一切都需視需求而定,「有時新邦令金扣留營也出現過擠情況。」

因此,其存在在官方立場而言仍是「合理」的。全國監獄局總監拿督祖基菲里說,「甘文丁扣留營有30年歷史,許多牢房已殘舊不堪,所以政府已開始在後方擴建牢房,預料明年3月可建竣。」

大馬監獄局的立場是:甘文丁扣留營只是一個改造(correctional)的地方,至于警方對扣留犯罪名的調查進程,監獄局是不干預。每名扣留犯需要在這裡錘鍊、進行「身心」的浸禮改造。

甘文丁扣留營營長南利說,「警方不會踏足進來甘文丁扣留營,我們這裡只是一個改造、恢復的場所。」

但「改造」什麼,是否應該也對症下藥?這裡的扣留犯身負的只有「罪名」,沒有判決,因為不曾公審,不曾見過法官;他們面對的就是身兼法官控方。這就是甘文丁扣留營實踐內安法令其顛覆性的法治精神時,值得反芻之處。

我向一名官員探詢,到底這些扣留犯在漫長的扣羈期,是否會所謂的「罪行」認罪?答案是:「每名扣留犯每天都會晤見輔導員; 在輔導過程中或許有透露些什麼。這我們都會記錄在行為評估報告中。」

其實每名扣留犯在入營後,首先會進行2個月的「紀律期」,即是隔離監禁,不得與其他扣留犯接觸;接著就有半年的打造個人品格次階段,主要是以宗教方式;挨過了2個階段後,就是視情況而定上技能培訓課。

其實每名扣留犯在初收監時,管理層會將新犯與舊犯區隔開來;更會一眼看清扣留犯的個性是屬于粗暴或斯文型等,之後會「物以類聚」安排相同的扣留犯同處牢房。

(待續)

扣留營採訪手記(1)

甘文丁扣留營是舟車勞頓的一趟行程,距離霹靂太平8公里才到甘文丁,再直去3公里方能抵達。或許多一些同理心,我們可以想像當扣留犯的家人來探訪時那種顛簸離亂的心情。

特別是看到高不可攀的鐵絲網圍繞著的扣留營範圍,據觀察是配上電流,就形同電影《侏羅紀公園》,你會覺得裡頭彷如困著了多頭恐龍。

當然恐龍已絕種,只是我們還有絕無僅有的內安法令。在整個採訪行程是禁止使用照相機,連手機也需奉上鎖在櫃格裡,所以一切只能用靠目觀、耳聞、心去體會,然而當一個人無常地被羈押在此,扣留犯的心情我們是無法體悟的。

我們沒有辦法接觸真正的扣留犯,至少無法與他們直接交流,是這次採訪的遺憾。透過鐵絲網窺看,以及被告知他們的起居飲食生活形態,是較為被動的採訪形式。

而在2004年該營開放給資深編輯等採訪時,有一名扣留犯不屑地說過,「別當我們是動物園般看。」

這句話傳到當時的採訪團時,那是當頭棒喝──為什麼一個失去自由的生命要當作動物般被觀看?
如今事隔4年,這座神秘、保安重重的扣留營再次公開,雖然只是局部開放與供資深傳媒人士採訪,不過也讓我開了眼界,只是我希望有朝一日,它會成為一座供所有人都可以參觀的博物館式建築物,那或許是內安法令成為過去式的時候吧!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4) :索然無味的食譜?


每名扣留犯是一天四餐用餐,同時所有的食物都是去鹽與去糖份,主要是保留最高的營養成,同時膳食結構皆經過權衡達到國際標準。

這五餐包括早餐、早茶、午餐與晚餐。一週七天的食譜是不同,同時每兩週更換一次。

早餐通常是以麵包與茶為主,茶則包括奶茶、或無奶茶。早點則是瑪里餅、玉米餅等餅乾,午餐則有菜肉,肉類是以雞、魚為主,只是煮法不同。

甘文丁扣留營營長南利指出,「這些的菜單更換,主要是讓扣留犯不會吃得膩了。」他還說,「一天吃這麼多餐就會胖哦!」

不過,這些食物全都會每餐送至內安法令扣留犯的牢房內,而不會上食堂般地集體享用。

南利說,以往家屬是被允許攜帶飯菜給扣留犯,但自從揭發飯菜藏毒品後,當局便拒絕家屬此要求。

南利戲謔地說﹕「家屬依然可以帶飯菜給扣留者,但官員會用手一一撕爛所有食物搜查,那像『鬼抓食』般,恐怕你看了也會反胃。」


(待續)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3)


其實每間屋寮式的牢房,是一個「集體寢室」,一端是併排著白色木床,另一端則是廁所與浴室,另有一處是供回教徒祈禱用的空間。

每間牢房最多可供10人使用,然而營方供我們參觀的是,只置放著4張木床的牢房;因此顯得空蕩蕩,除了幾把天花板風扇,但也是形同家徒四壁的一覽無遺。

至于是有門的蹲式廁所,可說是扣留者唯一可享有私隱的地方。廁所只有4間,緊挨著是一座無遮掩的浴室,內置一個長方形的水池,男扣留者都得共用浴室、光著身體或以毛巾裹下身一起洗澡。

在午間身處于牢房內,特別是風扇範圍以外的地方,特別是汗流浹背,如同「溫室」。至于唯一的床,寢具只有一張無法鋪蓋全床,薄薄的鋪墊(不能稱之為「床褥」)與枕頭、被子。


必需品:偏少了內褲

生活起居「衣食住行」,除了欠缺「行」的自由以外,其實每名扣留犯,只獲配備20項生活必須品。但是一看他們清單,偏偏少了內褲,而且每人只有一件白衣與藍、白長褲2件。

當然這些都不是襤褸衣衫,只是春衫薄的清簡。扣留營營方強調,每名新扣留犯入住時,都會獲分配全新的生活用品。一名官員作補充,「當然,當你恢復自由身時,這一切都要歸還。」

目前所有的扣留犯都是男士。所以一切都是以男士用品為主,包括剃鬍子之用的剃刀。

至于使用剃刀是否會成為危險武器?一名官員說,有必要時才會分發剃刀,「我們時時刻刻都會監守著他們的舉止,不會讓他們亂來。」

據了解,每名扣留犯都可以新添生活必須品,而營方是允許他們通過家人來添置。通常他們都會要求添加餅乾、快熟麵、杯麵等乾糧。

這些生活必須品除了寢具、衣物鞋子以外,還有茶具、盥洗用品的洗衣皂與沖涼皂等。
(待續)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2):貓咪比人自由


處江湖之遠,甘文丁扣留營內的平靜,會讓你有一種寂然如水,漠然如塵的的寂寥。當你在問:「為什麼我會在這裡?」,背後是那一份無常感讓你失措無足。

那為什麼會有兩隻小貓?

一名官員說,「這是他們餵養的小貓,養些小動物,是一種治療手法。」

然而這些貓隻並不是與主人一起被關在牢籠裡,至少它們比較自由。我透過鐵網孔,見到幾張床上躺著扣留犯,房內還有一人歛容寂坐讀著書,房內的另一隅是晾著幾件白衣的曬衣架,那是在幽禁中的起居飲食地方。

而在幽幽間,鼻間更傳來一股沼熱的氤氳。

如果你沒有看到那把鎖,再看門板前的一堆凌亂的拖鞋,像落定了塵埃的「定居」,那形同普通不過的百姓家。但那把鎖頭是最突兀的「告示」,加上門扇下還有另一層鐵鏈捆綁著的扣鎖。

但這牢房大門側置放著6張卡片,印製著一組編號、名字、個人資料、因什麼罪名被扣、在何等法令條款下被扣及人頭照,這是囚犯的「身份證」,編號則反映出他們的扣留年份。

同時,大門旁是常駐著一名獄卒來看守情況。

●恍如隔世的和平之所?

當然一切不能憑貌觀想。其實要進入牢房範圍,必須穿過20公尺高的鐵絲網門檻。但一進入時映入眼廉的是,恍如與世隔絕的「渡假村」,而非想像中的鐵柵監房,全因這些牢房都是一間一間獨立式的「板屋」,每間屋寮各具名稱,其中一間稱為「DAMAI」(和平),就像峇厘島渡假屋村的名稱。

板屋前面有一片闊大的草坪,草坪上還貼著小標語:「團結可讓回教徒堅強」。甘文丁扣留營營長南利說,由於扣留人士是未經審訊的,所以當局會給予基本人權,如﹕牢房每日清晨7時便開門,直到晚上7時才關門。

在這期間,扣留者可隨意在牢房前的草地自由活動,或到其他牢房串門子。

然而上午11時30分至下午2時是監獄規定的休息時分,而且這段時間是穆斯林祈禱時間,以致全都上鎖。

(待續)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1)

這是刊于2009年8月22日(六)《東方日報》的新聞報導,我嘗試以報導文學的方式來書寫,就是因為無法攜帶相機,只能以筆作畫,為顯赫的「甘文丁扣留營」作一個注筆。



霹靂州的甘文丁扣留營在大馬史上「聞名遐邇」,但也是最神秘莫測的扣留營,皆因它形同內安法令的代名詞,而多少年有近2000名不經審訊或定罪的嫌犯被羈押在此。隨著去年杪內安法令逮捕風波與廢除內安法令呼聲日益擴大,到底內安法令下的鐵網生涯是如何?甘文丁扣留營的扣留犯囚禁歲月、生活點滴、營所的設施等一一曝光。

炎熱的晌午,兩隻花貓慵懨地曲蜷在門沿下,木閘門有個安置了鐵絲網的窗口,一把穩牢的巨鎖上扣一室的幽暗,光滑的鎖頭面可反映出你的臉孔,裡面坐著6個被扣留已幾年的內安法令扣留犯。

其中一名網中人背靠著床,趺坐在地上看書,他以迷惘的眼神投射過來,漠然以對之際,我竟然有一種窺視卻反被發現的驚慌。

那兩隻貓隨時都可自由躡足奔跑,但他們的主人被反鎖在一間木制牢房內;上鎖木閘與貓,無疑是囚禁與自由的寫照──這就是甘文丁扣留營的一瞥。


甘文丁扣留營有一個非常玩味的官方馬來文名字,在大門前是寫著「霹靂太平扣留庇護所」(Tempat Tahanan Perlindungan Taiping),讓人聯想起去年中秋節時,政府在內安法令下以「保護記者人身安全」名目來扣押一名記者時,就有會心一笑。

這個在外界被比喻成是「關塔那摩灣監獄」的扣留營,是誇張還是失真?沒有多少人知道。然而大招牌外多了一個「庇護」的字眼,乍看下就少了一份戾氣。而過去數十載因內安法令大逮捕而捲起的政治風暴或沸騰民怨,當身處于扣留營時,就彷如進入了暴風眼中,那是不可思議的一份平靜。

的確,如果沒有看到兩層20公尺高的鐵絲網與帶刺鐵圈的重重防線,整個環境看起來就像一所典型的政府中學校舍。但鐵網後的深不可測與守衛森嚴,不是陰森,而是神秘感,這就是外界對甘文丁扣留營的典型印象。

全因甘文丁扣留營就是內安法令的「代名詞」。在1987年至1989年高峰時期,這裡一度收押700名至800名內安法令扣留犯;然而從1973年至1989年為止,這裡曾囚禁1682名內安法令扣留犯。
這是內政部自4年後,第二次邀請媒體參觀馳名的甘文丁扣留營,這所面佔230英畝,形同130個足球場大小,還包括一片高爾夫球場的扣留營,一入內就是野茫茫的草原,還可見吃草牛羊、小型回教堂等,還有給人一種迥然不同的感覺。

一座連綿的太平山成為天際線的一部份,讓人萌生「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錯覺。但山不在高,有仙則靈,全因甘文丁扣留營收押的內安法令「居民」:從權傾一時的政府高官到德高望重的教育家,甚至是「恐怖份子」等,雖然身份不同,但都有一個共同點:他們只是嫌犯,不是罪犯。

但當你思索著什麼是青紅皂白時,他們就成了囚犯。

如今有12人在內安法令下被扣于甘文丁扣留營。12人當中,3人渡過了最長的幽禁歲月:7年。而整座扣留營只收押299人,內安法令扣留犯屬「少數」;最多是該些快刑滿釋放的囚犯。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