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蒂卡案的窘境

前天在CNN首次「恰好」看到大刺刺地寫著「馬來西亞」,原來是播放著卡蒂卡鞭刑案,CNN極少播放有關大馬的新聞,除了是大新聞。這新聞甫閃入眼帘時,感覺是「真是丟臉啊,當馬來西亞人。」

當然,類似卡蒂卡的爭議性案件是最適合外國媒體的胃口,而許多國際媒體也同步轉播這樣的新聞。然後我們就聽到首相納吉現在吁求卡蒂卡上訴,言下之意是別冤枉挨鞭。

事態發展到如今如同鬧劇,當事人堅拒上訴,但其他行政長官就在旁嘶喊說「上訴吧!上訴吧!」然後這種慢三拍的作秀動作,為什麼現在才來做呢?

更甚的是,其實在週日(23日)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長莎麗扎在午間時已透過《馬新社》發了一篇文告,要求卡蒂卡入稟法庭檢討其判決,但在晚上10時馬新社另有一段注解寫著:「At the request of Women, Family and Community Development Minister Datuk Seri Shahrizat Abdul Jalil, please retract the news item below」(在莎麗扎的要求下,請撤回以下的新聞)。

其實週日莎麗扎會發出類似的文告,我想該是她閱讀了當天的《新海峽時報》專訪各律法專家的意見聲稱卡蒂卡的扣留令獲冷,是面對三重懲治的處境,以及種種不合法的法律灰色地帶後,才「恍然大悟」一起隨大隊搖旗吶喊。然而,莎麗扎身為一名前律師,也是學法律之人,何故總是跟在人後頭來作牆頭草,而不是一開始時就提出反對或展示一些惻隱之心?反之她是非常投機、作秀地跟在他人後頭。所以我們就看到她在昨日特召記者會附合首相的談話──要求卡蒂卡出面上訴。

莎麗扎是一名婦女部長,而每次碰見女性課題時她總得要出面點評幾句,我倒覺得這不一定要她來作一個「仲裁者」等的角色,似乎所有有關女性的課題只有她一人才能發言。例如卡蒂卡案,其核心是回教法律執行時偏差與模糊地帶,只是恰好當事人是一個女性,爭議性特別大,但卻不一定要一名女性而又是婦女部長才有資格來點評與回應。為什麼其他閣員默不作聲呢,特別是納茲里等管轄法律部長?這一次事件我們又再一次看到婦女部那種「無甚作為」的表現態度。

其實真的很奇怪到底回教法是如何在大馬執行,連內政部長希山慕丁也承認我們沒有專家。那到底是哪些「偽專家」管制著法律?一個鞭刑會因國際媒體報導、國際輿論的壓力而以齋戒月之名來緩沖處理,但這種躲得一時的方法,卻是短視的應對方法。肯定的是,卡蒂卡案件的「可鞭不可鞭」,又一次將巫統的形象改裝處于兩難窘境。一就是要保守主義,硬硬來執行鞭刑;這樣就能與回教黨競爭;另一種就是開明形象,反對鞭刑。

但若從另一方面來說,納吉呼籲卡蒂卡上訴其實也是折衷之道,畢竟三權分立下行政權不能逾越司法權,更何況讓人神經線敏感的「回教法」?但總檢察署一聲令下在最後一分鐘勒令監獄局押後行刑,誰又不能說背後是政治力量在推動?

至于卡蒂卡為何堅持要挨鞭,我想這是一種自我救贖心在作祟。她說過,「I want to talk about how very sad I am [at] that time. How they treat me like as what I did cannot be forgiven.」只是我更關心宗教在這時候如何幫助她來渡過這種罪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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