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我想起以前捧著學校練習簿,讀到封皮底頁的國家原則,又或是在學校週會時舉手宣誓的唸詞的情景。
然而,印刷的只是字樣,宣讀的只是儀式,誰會體會國家原則的真諦?
重溫一下這5大原則:一)信奉上蒼、二)忠於君國、三)維護憲法、四)尊崇法治、 五)培養德行時,是否有人記得這是40年前,經歷513種族沖突暴亂後所制定的原則?
1970年落筆至今,國家原則承載著一個時代的心跡,含蘊著國人對國家的禱愿,也成了幾代人的耳語。
但從國家原則以來,還有新經濟政策、2020年宏愿等一大票的口號、政治辭令等,是否已淪為儀式性的語言?
社會學家亞倫.強森在其著作《見樹不見林》中提及社會學有一種語言方式,也是多年來語言行為學家爭論不休的「表演式語言」(performative language)。這種語言除了具有「表演性」,也呈現行為,對人際互動的影響無遠弗屆。
例如婚禮上的「我愿意」,沒說這句話,整個婚禮就不算數,因此這三個字帶有一種社會權威,改變了兩個人與兩個家庭的關係,甚至改變大家與國家機構的關係;因為如果你要收回這句話,還得經過國家的同意。
簡言之,這種表演式語言只是表述著一種行為,不論這行為最終會否發生,而表演式語言另一種特征是:無法驗證真與假。
多年來各項爭議性議題鬧起時,高官的回應其實就是表演式語言。
5月間補選時那句經典的「你幫我,我幫你」惹來買票爭議,但後來當事人已否認是補選承諾,這是否是一種表演式語言?
還有「我們絕不容忍種族主義」這句立場宣誓,但為何《馬來西亞前鋒報》與土著權威組織可一再胡纏亂拗種族議題?那麼這句話是否也是作秀呢?
國家原則下我們喊了這麼多年,其實也是一個表演式語言,在宣誓著時,我們相信國家在5大原則下,會興國安邦。
因此我們忘了,在宣誓著要當中的「維護憲法」時,但在政治人物的口中,聯邦憲法猶如只剩下153條文,而不知道其實在第8(2)條文下,國家是不允許種族歧視?
剛慶祝獨立53年的馬來西亞迄今還在喊「默迪卡」,但一些人在意識型態上還處于受圍心態,散播敵意,他們並沒有真正的獨立意志。
而剛脫離英殖民時國家如此前瞻性,但為何在當今反智荒謬的言論中,意識上像處于返祖現象?
看著被遺忘的國家原則,彷如溫故知新。那時代的心跡,是一代人的渴望,經過43年醃漬後已變質,成為模糊漫漶的符號而已。
(《東方日報》「東方群英會」專欄,201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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