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人權是法律的人道主義基礎,也是攸關立法與執法時最起碼的人道主義標準和要求;我們素來知道大馬執法機關一般將人權放在什麼地位(看看無合法證件外勞、小龍女等被取締時的遭遇),現在人權委員會更提及司法與法律界對人權一知半解,那麼當發生侵權事件時,我們的人權如何通過法律保障來行之有效?
專訪:陳富雄、高碧蔚
《東方日報》頭條新聞,刊於2012年3月8日,
(吉隆坡7日訊)法律與人權是兩回事,人權委員會主席丹斯里哈斯米發覺,即使熟讀法律的法官和律師,也未必對人權有所認識。
他表示,自2010年接掌人權委員會後發現,法官和律師雖掌握法律知識,但未必了解人權。
「我以為法官會可掌握人權,但其實不盡然,法律是法律,他們是詮釋法律,但不是詮釋人權,我們必須讓他們從人權的觀點出發。」
他強調,這也是為什麼該委員會將舉辦活動,提升法律界的人權意識。「律師公會等有處理人權的專案小組,人權意識較高,但其他就沒甚了解了。」
這位在2010年接任人權委員會的前外交高官,在接受《東方日報》獨家專訪時,提及大馬社會的人權意識水平的高低難以衡量時,分享他遊走海內外,觀察後的心得。
●開拓執法單位的人權醒覺
他說,人權委員會也舉辦活動,讓執法人員如警方和移民局官員參與,讓他們了解,在執行任務時,也必須顧及觸犯法律者的人權。
「一些政府官員可能過於激進,不知道這些舉動其實侵犯人權,所以這是我們的責任去提醒他們,一些人可能不高興,但這就是我們的責任。」
他補充,人民的人權意識也必須從小教育,而該委員會目前積極與教育部合作,並挑出國內16所學校,於課外活動課程中納入人權教育。
哈斯米透露,在菲律賓共設有16所「人權中心」,但在大馬一所也沒有,而人權中心主要是投入人權研究、教學。
他繼指,大馬的大學有人權科目,但只是副修科,並不是主修;他希望可催生專研人權的碩士班。
●多方誤以為人權為西方國家產物
哈斯米坦言,該委員會面對的挑戰之一,是如何讓人權認知低落、素養薄落的國人開始掌握人權的知識,因不少人對人權有認知偏差,例如宣稱人權是西方國家推動的議程,更反問「西方有時持雙重標準,我們何必隨從?」
他呼籲,媒體應該協助該委員會推崇人權意識,因現今的國內媒體,尤其主流媒體,並未積極推廣。
人權進程緩慢:後院問題勿遺忘
(吉隆坡7日訊)人權委員會主席丹斯里哈斯米提醒政府,如今大馬積極朝向先進國,但必須注意「家里後院」發生的種種問題,尤其是弱勢群體的權益。
他說,政府在實施政策上,或許表現優異,但在人權課題上卻進度緩慢,其中聯合國有關人權的9項公約中,大馬僅有條件地簽署3項,即《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兒童權利公約》(CRC)和《殘疾人權利公約》(CRPD)。
另外6項大馬還未簽署的公約,即《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消除種族歧視公約》(ICERD)、《國際難民公約》、《移民勞工公約》(MWC)、《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和《禁止奴隸公約》。
他說,過去總檢察署常說若要簽署這些公約,但須確保大馬法律能符合條件。「但這些已掛在嘴邊20年了,我們還是如此。」
他指出,該委員會將繼續推動政府簽署《禁止酷刑公約》(CAT),但亦有難處,「在公約下打鞭也是酷刑,但我們的文化允許在學校打鞭,在監獄也有鞭刑。」
●同志課題:宜緩不宜急
對於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備受歧視的問題,哈斯米坦言此乃敏感課題,人權委會「知道」問題存在,並強調性少數的人權問題無疑須捍衛,但這類訴求只能逐步爭取,不能過於激進。
「非政府團體期望我們做得更多,但一些組織卻不那麼認為,所以我們要平衡,不能太激進,而相比一些保守國家,至少我們一直都在關注他們的權益。」
他強調,不管是同性戀、雙性戀或跨性別者的人權都不應被侵犯。
火力全開查原住民土地:人權委會:燃眉之急!
(吉隆坡7日訊)大馬人權委員會主席丹斯里哈斯米說,去年開始成立全國聽證會,著手深入探討全國原住民的土地權益問題,全因「燃眉之急」,因一再耽擱原住民就會失去土地。
他說,各委員在討論各大重點議程時,曾提出婦女、孩童或樂齡人士的權益問題,但一名委員則提出鏘鏘有力的理由,成功說服委員會先關注原住民課題。
「他說,再不探討原住民土地侵權問題,就沒有土地可捍衛了啊!」
這是人權委員會首個設立的全國聽證會,預計今年6月將能完成調查報告。
除了土地侵權問題外,原住民教育、女性、貧窮等問題都應該受到關注,但委員會目前只能先關注土地權問題。
●原住民問題比想像中嚴重
他說,自人權委員會成立以來,不間斷接獲有關原住民土地侵權的投報,而在著手處理後才發現,問題比想像中嚴重多了。
人權委員會的出現,對原住民而言猶如久旱遇甘露,但無奈的是,該委員會基於權限問題,並不能為他們解決問題,只能聆聽他們的投訴,整理報告給予建議。
此個全國聽證會上,委員會除了全國走透透,同時也安排政府和相關的私人企業代表出面回應,但他也希望各界勿將此事政治化。
●報告將有中、短、長方案
哈斯米指出,委員會一旦報告內,將涵蓋短期、中期和長期的可行性解決方案,讓政府階段性處理此個問題。
哈斯米也希望,在任期屆滿後,接下來受委的委員會成員能繼續積極跟進此個課題。
另一方面,國家人權保障機構國際協調委員會(ICC)將於2015年重新評定大馬人權委員會的地位,他表示委員會已配合明年的普遍定期審查(UPR)呈交中期報告,而據聞政府也已開始準備此個中期報告。
他認為,人權委員會地位被降級,首當其衝將是政府在處理人權問題上的做法,將受到國際議論。
後語:
第一次訪問哈斯米,漫長地談三小時,然而只能從中淬煉出精華,許多內容被逼割愛。
思想敏捷的哈斯米說話速度之快,是滔滔不絕的,在訪問近三小時內他提及的術語、各項公約等名堂,稍有恍神,馬上跟不上步伐。要重新謄錄後,是折騰人的過
程,之後再從英文翻譯成中文,整理成文更需要琢磨。但對於一般讀者、或是沒甚採訪經驗者而言,是無法了解背後的製作與生成過程之苦澀。然而,每次耗時訪談
最後割愛許多精彩內容,更有時會因「無法提早交稿」而被苛責。對讀者,只能有歉意;對責罵者,只能苦笑,更想呼籲:請來換位思考,體諒他人。
也有勞同事碧蔚合力報導,勞苦功高地謄錄出對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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