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手記:人權是彼此的共業
文:陳富雄
哈斯米開門迎接我們進入其辦公室,只在一分鐘,就可以感受到他接人待物的熱情。在落地窗前,他介紹著鬧市市景,我稍為遠眺即可看到秋傑路一帶的低矮、櫛比鱗次的建築,格格不入而有礙瞻觀。他說,這裡可以看到許多之前沒看到的景觀。
的確,在這麼一座高聳的建築物,在俯瞰的都是實況,即使那是縮小形體,但盡收眼簾的卻是滄桑的大格局──一如哈斯米在掌舵人權委員會時,親睹自己國家的真實面,但在過去多年來在海外是對外人說著好話。
這
是怎樣的一種心境轉換?多年來的公務員思維,又如何放下而走在前面感受民間疾苦?後來在逾三小時的訪問內,其辦事處的冷氣越發地冷,但我們則感受著他對做
事的熱誠與溫暖。他順暢的英文談吐與鋼銳的思力,正是典型的外交官訓練,然而最重要是保溫著一顆熱心腸。其他政府長官是否冷氣房坐久了,會否感受到民間的寒凍?
哈
斯米退下外交陣線後並沒有享受「一庭老葉掃西風,袖手空階看蝸跡」的閒情逸致,反之投身人權倡行工作。然而這句詞,確是大馬人權發展的另一隱喻與寫照:社
會人士提起人權時,舉目是老葉掃西風般的肅殺,要如何實踐人權時,滿眼卻是低頭袖手的眾生,難怪大馬人權進展卻如蝸跡,隱而不現,幽微滯緩,但別忘了人權是彼此的共業啊!
●人物誌
⊙姓名:哈斯米.亞甘
⊙出生日期:1944年2月3日
⊙家鄉:馬六甲
⊙家庭:與妻子慕麗花育有2女
學歷:
─馬來亞大學學士(主修英語)
─美國塔夫斯大學─弗萊徹爾法律與外交學院國際關係碩士
⊙嗜好:閱讀(國際關係、哲學、歷史、文學和宗教)
⊙曾派駐他地:法國巴黎、的黎波里、倫敦、河內市、華盛頓和西貢市(胡志明市)
任職:
1968年 ─ 外交部東南亞局秘書助理
1970年 ─ 大馬駐越南西貢大使館第二秘書代理
1971年 ─ 外交部東南亞局秘書助理
1971年 ─ 大馬駐美國華盛頓大使館第二秘書
1973年 ─ 外交部東南亞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1976年 ─ 大馬駐越南河內市大使館參贊代理
1977年 ─ 大馬駐英國倫敦大使館參贊
1980年 ─ 負笈美國塔夫斯大學
1981年 ─ 國家公共行政管理學院,國際關係與外交中心主管
1983年 ─ 外交部東南亞局副秘書長
1985年 ─ 外交部東南亞策略和計劃局,副秘書長
1986年 ─ 利比亞大使兼任馬其他最高專員
1988年 ─ 大馬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兼任大馬於安理會替代發言人
1990年 ─ 大馬駐法國大使兼任駐葡萄牙大使
1993年 ─ 外交部大馬─東盟總監
1994年 ─ 外交部副秘書長(國際組織和多向經濟)
1996年 ─ 大馬常駐聯合國副代表
1998年 ─ 大馬常駐聯合國代表
2003年 ─ 大馬外交與外國關係學院執行主席
2010年 ─ 大馬人權委員會主席
刊於《東方日報》、「一號人物」專版
2012年4月1日
報導:陳富雄、高碧蔚
丹斯里哈斯米自認是出身寒微的「甘榜男孩」,若非獲獎學金,他或只是庸碌一生。中五時他發願要「看世界」,如願過了42年遊牧者般的外交官生活。
處江湖之遠,卻看盡浮世,哈斯米重回家園後,3年前出任大馬人權委員會主席,為民請命爭取人權,才發覺自己的眼界真正打開。
處江湖之遠,卻看盡浮世,哈斯米重回家園後,3年前出任大馬人權委員會主席,為民請命爭取人權,才發覺自己的眼界真正打開。
呷一口下午茶,攬一杯往事,切成一塊鄉愁,哈斯米與《東方日報》一起重溫往事,回望自己的家園,他貼切地形容境遇與心情:「以前是商務艙,現在是坐經濟艙,但感受更深了。」
哈斯米來自馬六甲,但他直認連馬六甲都沒走透透,因自小於寄宿學校求學,高中畢業升學馬大,之後就出國了。但當了人權委員會主席3年,他得乘船深入砂州等內陸地區,之前是縱橫四海,現在則在家鄉,感受發掘一沙一世界的新視野。
「擔任外交官時,你已習慣坐商務艙,但現在是擠在經濟艙裡,我看見更多、聽見更多、感受也更多了,認識到更多人──你問我是否隨著年齡而心態上更老練,是的,那是身份的不同,但體力上我還很活躍。」
哈斯米68歲,最後的外交官高職是大馬常駐聯合國代表,2010年時他是外交與外國關係學院(IDFR)主席,但2010年授命出任人權委員會主席而轉跑道,他甘於享受另一種生涯。
他形容之前是為國服務,現在是為民服務,即使之前其朋友譏評:全薪換成無薪、只享津貼的工作是笨的,但從華服換成布衣,他甘之如飴。
哈斯米憶述擔任外交官,一切資訊都事先準備、對外捍衛大馬形象,但褪下公務員的武裝披甲,他得做到心隨境轉。「我不再是公務員,我每天早上起身都必須提醒自己,『哈斯米,你不再是公務員了』,我必須改變我的視野」
人權委員會去年起重點聆審大馬原住民習俗地被盤剝的侵權事宜,展開耗資近200萬令吉的「全國聽證會」,是全國首遭,當中過程讓他倍覺冷熱兩重天。
「我們是外來者嗎?」敲醒反思
聽證會的棘手程度超乎他所想像,他在一場聽證會上還被問倒了,更讓他陷入「歸屬」的反思。那時一名來自彭亨、受過教育的女原住民詰問:「我們是誰?向政府登記族群的選項有巫裔、華裔、印裔和其他,我們是『其他人』嗎?我們是外來者嗎?如果是那樣,將我們送回原本的地方吧。」
哈斯米為之語塞,「原住民並不是來自其他地方,他們就在這裡,那名婦女的問題,我不會回答。」
當外交官要八面玲瓏,豈可語塞?而多年來他都秉持不卑不亢,避開衝突的方針,「我是鄉下的孩子,父母都教誨說不要起爭端,而這份工作就是把我帶向爭議,有時更會因此遭來批評。」
「但這是不公平的,因為我只是在執行職責,倘若我是做錯事,那你可以批評我,但我依據人權委員會法令行事,卻惹來批評。」
他知道處於發聲位置,難以面面俱圓討好四方,「你若發出聲音,有人會不喜歡,但若你什麼都不做,也有人會說,你只是在那裡翹腳。」
偏偏人權飽受當局或社會冷對待,「如果你對人權慎重其事,那就認真聽我們的話。我們不是要發文告取樂,也非要動輒羞辱他人。」
與民同在不是要對抗政府
他強調,與民同在並不表示對抗政府,因人權委員會的工作也是為了政府,讓政府變成更好。
如果外交官是捭闔縱橫,但如今時爾需與政府對立,哈斯米自有一套,「我的哲理是做什麼都要保持誠信,身為外交官,我覺得我做得很好;作為委員會主席,有時候我會因此踩到別人腳趾,雖然我不喜歡這樣,但也沒辦法。」
如今哈斯米即將任期屆滿,他自有定數,但坦承3年任期太短了。他所領導的7人人權委員會,其實是歷屆來最小規模的陣容。這7人是否留任,取決於政府,但他希望大部分的委員皆可留任,尤其較為年輕的委員。
但3個月前出世的外孫,讓哈斯米對年齡、對未來另有看法。他一邊興奮地出示著iPhone的相片簿與我們分享著當外公的樂趣時,一邊說:「我看著孫子的相片與片段,就知道年齡來了。我真想多花時間陪他。」
哈斯米(左)多年來在外交場合上打造了視野器宇,接人待物也不卑不亢,他擔任大馬駐聯合國代表時,於2000年8月與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安南會面,當時哈斯米亦是聯合國安理會主席。
不滿一句「白吃糧」,要求換組
哈斯米家有十兄弟姐妹;父親也無力供書教學,他中學拿到每月45令吉生活津貼的獎學金。中五時外交部派員主持升學輔導講座,讓他織下美夢──見識世界。
但當他獲外交部獎學金唸大學,在學成後卻調派他到教育部當短暫的實習生,哈斯米失望透了。當時他向公共服務局表明意願,但該官員勸說,不如先試著在本地為民服務,稍後若不順遂可更轉換。
「直至其中一名同事對我說:『你怎麼白拿薪水啊!』,當時我是實習生,他們並未給我很多工作。」就因這句話,他到公共服務局周旋,最後如願申請轉部門到外交部。「如果不是哪位同事,我可能最終會繼續在國內擔任公務員。」
之後哈斯米被派往多個地方服務,包括越戰時期赴越南服務、美國華盛頓和英國倫敦等。首次出差海外,即被派往越南胡志明市(前稱西貢),當時他仍在世的母親非常擔心,還想陪他到海外出差。
「自小母親就很掛念我,因我都是離家求學,她這樣說時我非常感動。」然而當時越南戰事仍頻,扶老出差不易,所以才打消念頭。
他也是在華盛頓認識其同樣擔任外交官的學妹潘斯里慕麗花,而結下良緣。後來談婚論嫁,哈斯米致函外交部秘書長,表明結婚,當時仍屬「前衛」,因為大馬外國使節團不曾出現夫妻檔,其上司不鼓勵此風,更要求兩人回國。
後來哈斯米爭取到夫婦同遊,這也讓慕麗花錯過了晉級機會。「若不是她與我同進退,她可能會當上部門秘書長等了。」
妻子選擇了家庭,哈斯米非常感恩。但哈斯米此後會向女外交官員確認,若成家,是否真的可立業?「這是結婚前必須想清楚的,若到時候你離開外交部,我們就會失去這個培訓多年的人力。」
2010年中,哈斯米(中)在其他新成員陪同下第一次召開新聞發佈會會見媒體,如今匆匆各委員三年任期臨近屆滿,是否會換班即將成為焦點。
看門犬也可驚醒夢中人
大馬人權委員會雖已成立13年,長久以來被批為「無牙老虎」,但哈斯米強調,做虎不成可作「看門犬」,以「吠聲」驚醒「夢中人」,揭示人權不平事件發生。
他一語雙關地比喻,人權委會乃為「看門犬」(Watchdog,亦可意譯為監察者),即使被拴住(受種種法令所限),但仍可以張口吠。「無牙老虎在它開嘴前,你看它樣子還會感到害怕,開嘴可能就不怕了,可是別忘了老虎還有銳利的爪子。」
老虎藏牙收爪,但看門犬則不同,清晨聞犬吠,驚醒夢中人。哈斯米繼比喻:「而看門犬不是每個人都怕,尤其是被拴著的狗。但看門犬會吠啊,即使被拴著,還是能發揮製造噪音的作用,吵醒主人、鄰居,讓人關注『到底為什麼在吠』。」
不能凡事都「吠」
人權委員會不能不吭一聲,但他強調,讓更多人聽見國內的人權問題,但絕對要篩選,凡事都「吠」只會讓人覺得氾濫,所以必須選擇性對重大事件發表立場。
哈斯米說,外界常指人權委員會沒實權、沒做事,但事實上該委員會不曾間斷地就各種事件,暗中致函和撥電予政府部門和相關單位,或以公開文告方式回應。
但據觀察,人權委員會於2011年1月至11月間,由哈斯米簽署、針對各大人權議題所發的各項文告達32封,採用刊登的主流媒體寥寥可數,只有網絡媒體較為願意刊登。
哈斯米說,提倡人權意識,是全民的責任,並不只是人權委員會和非政府團體的職責,就如看見某人受到暴力對待,也不應袖手旁觀,反之應該協助受害者報案或向人權委員會作出投報。
人權委員會拒當櫥窗裝飾
大馬人權委員會多年來像「櫥窗裝飾」並非是殘忍的形容詞,當中原因是國會不曾討論其年度報告,即使《1999年大馬人權委員會法令》規定必須提呈報告。
哈斯米坦言,去年在會見掌管國會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後,以為有望在國會討論年度報,但最終不了了之。「他們的顧慮是,畢竟我們只是委員會之一,若只辯論人權委員會報告,那其他報告也需辯論了。」
但他認為,國會可考慮設立人權國會遴選委員會,由遴委會討論即可。「現時我們是希望設立人權遴委會,或永久性的常務委員會,以在國會上探討國內的人權問題。」
哈斯米也建議,國會議員或可在國會上發言時,多引用委員會報告內的建議,這也讓報告即使不獲辯論,但在國會依然可提出。
他強調,該委員會也將加強與國會議員的對話,尤其年輕、開明的國會議員,因作為人民代議士更必須明白影響選民權益的課題。
大馬人權委員會在《1999年大馬人權委員會法令》下,權利受到限制,哈斯米也建議修法,讓該委員會有權將涉及人權的案件帶上法庭,逐步加強委員會權限。
他說,委員會目前是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參與法庭案件,法官在必要時或將要求人權委員會發表立場。此個訴訟權涉及大筆的費用,包括必須繳付的律師費用,無論如何,他也將參考其他國家,如澳洲和紐西蘭的運作方式,再正式向政府提建議。
延伸閱讀:哈斯米其他專訪內容:「法律界未必都有人權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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