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眼的盲點

罪案率上升至令人憂心,以致本已胎死腹中的閉路電視建議又再度挑起。事實上,這已不是第一次提起安裝閉路電視能杜絕罪案看法,反映出電眼是防罪案的萬靈丹仍是一種迷思,甚至到了迷信地步。

2004年時房屋與地方政府部受委為執行安裝事宜,4年後不了了之,當中有何執行難處,當局沒有公開交代。如今交由警方負責,儼然是刮了房地部一記耳光。

從2003年頻傳的賠命掠奪案與王麗涓被擄姦至街談巷議,當時人人都說裝電眼可打擊罪案,並起阻遏效用云云,顯然是簡化事情後,統統都是應景之餘,一廂情愿的想法。

如今政府又要強制建築物業主安裝,到底是在什麼條例下賦權當局行使這種「強制手段」?同時,如果違逆的話又有何對付行動?現在又是一片五裡霧中。當然裝置閉路電視是簡單輕易之事,但業主需自負裝置成本,隨後經營一架閉路電視,包括派員監控、畫像記錄等存檔問題,這更是另一種隱形成本,這些細節是否也在夸夸其口盛讚安裝閉路電視的用途時有設想到?

如果說罪犯將電眼視為「法眼」難逃而起阻遏作用,但罪犯會轉移到沒有安裝電眼的地方犯案,除非電眼已達到「無孔不入」的地步。

閉路電視給人們最大的盲點是:電眼無法阻止罪案發生,它充其量是偵查到即將發生罪案的蛛絲馬跡,或是充作檢控案件之用,電眼只是一種罪案發生後有用的法證工具,而它是無法提供人民一個完全零度犯罪的安全空間。

英國的閉路電視已滲透民間至每5個人民就受到1台閉路電視監控的局面,目前這已引起私隱、破壞公民自由等議題的爭論。如今當局強制業主自費安裝閉路電視措施仍有待釐清詳節,如果這些閉路電視都連線到警局,但當罪案山雨欲來風滿樓時,警局是否有充足與迅速的回應能力?

這就回到警力與素質的問題了。如果連警方連慢半拍處理報案的陋習都改不了,本份做不好,即使有多好的工具也是形同虛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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