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破鏡爆竊受害者

如果你與我一樣將車子停放在報館對面的那個入場3令吉的露天停車場,我希望你不會與我一樣走這樣的霉運。

剛才晚上下班回家取車時,驚覺我的車後鏡碎了一個大洞,玻璃碎粒遍佈車座,原本置放在車座上的背包與球鞋,已消失了。

怎麼會這樣?!

我第一個念頭,糟了,那個伴我走天涯的數碼相機也在那背包裡。

完蛋了。一切就這樣消失了。而那是最貴重的物品,我第一個念頭就是譴責自己為何忘了將相機取出來。

整個背包與球鞋就是我的運動裝備,然而數以百計的裝備也這樣報銷了。我現在共損失千五令吉。最麻煩的是要重新購買那些物品,而且還包括一個我在日本購買,當時該店裡僅存的一個小錢包。

我跑去問那停車場的守護員,那是一個馬來人,他說在下午四時許下雨時,他見到一個戴著帽子、高瘦、「白白」的馬來人手拎著物品倉卒地走過,當時好像也有人看到(但為什麼他不去追)

然後他就看到我的車鏡被砸碎了。

他還說這人已常常在停車場出沒,因為其他客人也向他反映過,而這嫌疑者都是走近每輛車子去觀看。他說他下次一定要捕捉他。

他又說該停車場也發生過爆竊事件,一些人的手提電腦被竊等。

我過後馬上報案。

在警局報案的過程非常折騰,晚上近十時了還掛號排隊,終于輪到我後,前線櫃台的女警員起初態度是冷冷的,我一邊述說著我的遭遇,她當然看似沒甚一回事,然後阻止著我說:「我問你才答。」

我逐一回答那些問題。口供書出來只有幾行文字,精簡,沒有任何情感在裡面,但我是受害者啊!

後來我探問之下,她才慢慢地「解凍」,透露該停車場今日也另有一印裔人士前來報妹,指稱他的車子也被爆竊,損失更是高達幾千令吉。

她詢問著我到底那停車場在哪裡。我述說著,再補一句:很靠近這警局的啊,那邊有很多吃的,你該是有去那兒去吃東西吧!

她說,「我們沒去那些地方的,連SOGO我們也沒去,我們知道這一帶都是黑區。」

所以,你只能只求多福。即使停放車子在有人看守、靠近人潮處又怎樣?

過後她又說要警局的攝影師趕去另一個案子而不在,要我等候他回來。我那時晚餐仍未吃,只有先解決晚餐。但整個人的心情已經姑萎了。沒多久就接到來電,查案官要求我赴往金馬律警區警局再錄口供,也順道拍照…

真正錄完口供後已是凌晨了。

但報了案又怎樣,我的失物還是永遠地失去了。

回到家時母親已在嘮叨:你只能怪你自己。

連那查案官也說,別將書包等放在顯眼之處,現在是開齋節匪徒要求財,一些人試過將孩童的類似手機的玩具遺留在儀表板上,也被破鏡爆竊,因為匪徒誤以為是手機。

我又想起幾年前在澳洲遺失錢包時的事情,再早之前就是在大學時,整輛腳車被偷去了那種徬徨失落。那都是怪罪咎由自取的惡果,如果謹慎罪案就可防範了。

現在只希望破財能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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