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是一個星期,然而可真是滄海桑田。
在上週四(16日)之前,沒有多少人認識趙明福。當時報章上看到的新聞是歐陽捍華的助理被反貪委會帶走了。
經歷過去年9月中秋節時連記者都被援引內安法令對付的荒唐事跡後,最滑稽、最理解不到的事情都發生了,更何況是一個區區助理被反貪委會帶走,事情看起來該不會有什麼荒誕結果。
結果,最荒唐的事情又發生了。因為世人過後就沒有再見過趙明福了。但是,世人卻從他的死亡開始認識他。他在反貪委會處被「釋放」了,卻是離開了人世間,而他在無數的陌生人心目中活了起來。
在週四的報章中,報章都以「歐陽捍華政治秘書」來陳述這宗命案,而在這幾天,各報與人人的口中,都以「趙明福」三個字來陳述這宗悲劇。
這樣就過了一個星期,驚心動魄與驚濤駭浪的一個星期。滾雪球效應已開始了,如今是山崩地搖的時刻。
●
警方如今已將案件調查到60%了。在短短幾天內,我們才驀然驚覺原來警方的辦事效率如此快速──以這樣的速度推算,剩餘的40%應該很快就可完成了。
那麼,一宗懸案就來到了尾聲嗎?但我們會斷斷續續聽到警方的片面說詞、局部性地發部一些蛛絲馬跡的新線索。但是否是真或假,無人可知。
●
所以,我們要皇家獨立調查委員會。儘管一些意見認為,調查了又怎樣?過後也不是不了了之?
但我覺得那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儘管我們有權利批判與不置可否。
皇委會至少可以有一個交代,我會給予皇委會有最起碼的可信度。包括可在公開法庭的方式來召見證人,讓我們聽聽到底反貪委會是怎樣盤詰趙明福,到底當中發生什麼事情。
●
週三(7月22日)就是明福身亡頭七的時候了。希望週三的內閣會議能作出成立皇委會的宣佈。經過這幾天新聞的轟炸與沖擊,不知怎地有一種心神疲憊的感覺。
或許說,你再一次被這個制度與政權的信心逐漸消失了。你對這個國家並沒有失去信仰,只是你對它的管理者有一種崩潰與渙散的感覺。
(突然間想起《論語》裡子貢問政的那一段──子曰:足食,足兵,民之矣…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就是民信,人民對國家的信仰再次流失)
而在週四(23日),若已編制的行程沒有改變,一位
因為,在56年前有一位嬰兒在這一天誕生了。在56年後的四月成為「一個馬來西亞」的首相。
(頭七:人之初生,以七日為臘,一臘而一魄成,故人生四十九日而七魄全;死以七日為忌,一忌而一魄散,故人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做七的意義就是祭送死者。)
(生日:祝愿著生命的延續和興旺,感恩著賦予生命。吃生日蛋糕,要插上與壽星年齡一樣多的蠟燭。 壽星要手捧許願石默默的許個願望,然後吹滅蠟燭,古時歐洲人相信煙是能升上天堂的,許願後吹滅蠟燭,就代表願望能隨著煙傳達到天空。而如果是一口氣就吹滅了所有的蠟燭,那麼願望就可能實現。)
有人送命了,在七天後祭送悼念他,有人誕生了,所以會年復一年為他紀念降臨這世間的日子。但慶生與往生只是一字之差。一個人每年絕不可能只過一次生日,但有人接下來只有生忌而沒有生日。
0 把回音: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