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部長拿督慕斯達法發表文告,因翁詩傑揭露華小撥款遭人干撈的言論,而向教育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和教育部全體同仁道歉,事態演變至此,教人感到詫異。
這項課題如果簡化成一個情景是:有人看見一間屋子失火了,大喊救火來時竟遭別人責罵與怨懟相待,原因是沒有向屋主投報,旁人圍觀時,怎樣失火和如何滅火卻沒有人去理會了。
這是一個相當諷刺的局面。翁詩傑因透過媒體揭弊,被訓為有失體面,也逾越了一個行政官員的應所為規範,而慕斯達法以上司身份來向教育部與巫統同僚的希山慕丁道歉,已全盤否定翁詩傑的做法,儼然就是賞了一記耳光。
希山慕丁在週二回應抨擊時指稱,99%受惠學校沒有發生撥款騎劫問題,但只有1%的華小撥款問題就被挑起來是問題,言下之意1%的貪腐是微不足道,更不應小題大作,這種訴諸情緒的謾罵不只凸顯專業應對能力的蒼白,更暴露出歪離正題與閃避諉過心態。
從干撈撥款的合法性輿論,成為揭弊管道正當性的爭議,已是離題扭曲的事態發展。而揭發貪腐與濫權行為,是一項公民責任,每個人都有責任舉發弊端,然而拉三扯四後,公開抨擊怎麼會變成不當行為?
如果一名副部長不能以行政官員去批評另一個部門,那麼是否可以民選代議士的身份作人民喉舌來揭弊?是否可以馬華黨要的政治身份來發言置喙?一切是否要遵從國陣執政黨的協商精神私下解決?
我們不禁質疑,翁詩傑是否能以一名馬華副總會長的身份發聲,來捍衛華小權益?
馬華4名黨要兼閣員在內閣會議中抱持什麼立場,迄今還因一片噤聲效應下不為人知。然而沉默之下,是否印證了外人所說的馬華裡頭人事鬧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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