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不是選民的依歸


新任檳州首席部長委任莫哈末法魯斯和P拉瑪三米為檳州第一及第二副首席部長。史上第一位印裔擔任州副首長的第二把交椅,這是一個新聞賣點。這項宣佈是耳目一新,聽似也是皆大歡喜,因為三大種族皆在檳州能有權勢代表。

除此之外,我們也看到已變天的州屬在組織州政府時,也費思量為行政隊伍陣容佈局,州行政議員是關鍵,而正、副州務大臣人選來自哪一個政黨、哪一個種族也成為議論問題,蒙上宗教與憲法等的技術問題後,更趨棘手。

再回到聯邦政府時,新政府的內閣也大費周章,政黨的重量領袖或有潛力上位的候選人落馬後,有位無人坐,遺留下的政黨固打填不滿。

另外要顧及地緣政治考量、共治派系,又要顧及各成員黨的平衡生態,在慣有的「內部協商」下得密談,這種涉及公共權力的資源分配,又是另一場角力戰。

種種官職與行政佈局的宣佈,以膚色一刀切,用種族作區分,再放大政黨的種族色彩來安排,這也不是我們之前常聽到的「權力分享」的主調嗎?難道這就是「團結」的意思?

除了膚色以外,我們又用性別來作話題。例如雪州有可能出現首位女性副州務大臣,並由風頭一時無兩、贏得金鑾區州議員的郭素沁出任,我們又眼前一亮來議論紛紛。

在這種粗淺的分類下,反映出大家在討論長官人選就是以膚色、語言或性別來打轉。比較可悲但又不可忽略的現實面是:人民種族化的意識形態還是一個框框,成為一個合理化的邏輯。

此次大選反風凜凜,反對黨在許多黑區大受歡迎,皆因各族票源大跨界,即使是馬來票源也唾棄國陣,這可從多個掉入反對黨的選區成績可反映出來,主要也是選民對國陣大玩種族牌(舉劍等行動),種族思維根深蒂固、巫統一黨獨大的現象感到厭倦,大家是因為對議題、現象有共鳴,而不是為了種族來投票,才有「投黨不投人」現狀,這反映出普羅選民的思想突破。

我們現在看到官職的安排,又回到種族角度出發作考量。對于黨或執政者來說,這是戰略性的權衡方案,但這也是撫平人民情緒的因應。

這種種族化意識型態,是否已趨向一種無形的制度化?在變天州屬組成州政府的人民公正黨、行動黨和回教黨,是否也會用回這一句話說:「我們是權力共享的」──那麼這種情形與國陣有什麼兩樣?

如果說這是順應選民的要求,要在權利機構內出現各種族的代表,但我們是否能打破這種僵化的框框呢?

作為一個選民,用選票表達民意後,我想一個掌權單位或機構,應以績效、能力為依歸,除非是特別事務非要特定條件不可,例如回教事務,委任一個回教徒出任官職處理會較為恰當。但是,更多的政務與民生議題,是人人攸關的話,即使是印裔、馬來人或是華人,只要有能力處理,也不是大問題。

否則不論是什麼膚色、性別或是財富地位,當家當權後是以服務各族人民作治理的凝聚力。為什麼我們在談到官權職位這種公共資源分配時,還是要繞在種族牌上打轉呢?我們若是投票給反對黨,就是對國陣無理的種族色彩作無聲抗議,為什麼到最後我們又萎縮回族群利益的桎梏內呢?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這場選舉結果也是沒有意義的──儘管選民是站起來說話了,可是一旦沒有善用到這種打破種族籓篱的局勢來施政,我們也是面對另一個形式的國陣再現。而大選成績,只是國陣與反對黨的定位對調。

順帶一提的是,我一向以來比較喜歡訪問或接觸非政府組織的負責人,或許是公司企業的頭頭。如果你說談環保,許多環保組織是不分種族的人員去耕耘,婦權組織也有不同膚色的女性在深耕,他們之間的語言不同,但是使命感都是一致的,也為同一項議題來出發與奮斗。在企業公司裡,他們的目標就是賺錢與商業利益,所以才有不同族群的人們一起工作,大家的出發點就是「盈利」,這是business sense。

可是,為什麼來到政治時,我們往往就以膚色切割,粉碎了這股凝聚力。然後我們摸不著頭腦就說,這是政治化了,因為種族,因為我們身上流著不同的基因,因為我們先天的膚色,因為我們受到不同語文源流的教育。

這也是為什麼我一而再,再而三看到馬華與國大黨在競選期時,一直強調「不要削弱華人在朝聲音」時就覺得強詞奪理,即使我們同是華人,但馬華是否有做好本份來為華人爭取權益?而為什麼大馬華人,就一定要馬華來作保鑣?

所以,我們見到檳州有華人反對黨的首席部長,霹靂州有一個華裔副首席部長倪可漢,印度人在檳州又有一個史無前例的P拉瑪沙米當第二副首席部長,大家看起來都會振奮,也覺得這是一個合理的分配。

但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因為膚色一樣而高興呢?這是大馬獨立五十年後,謎樣的問號。

注:原文是《東方日報》「太陽底下」的專欄,但專欄篇幅所言不能從露揮筆,此乃為不吐不快的加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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