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大馬這樣的社會發展太複雜了,要分開照顧膚色與宗教,以致許多細微、靜態的變化都甚少引人關注,只有搞出人命、或是政治人物的膻色腥炒作新聞才成為常人的談資。少年偏差行為就是備受忽略的社會課題。
在大馬什麼是招牌式的少年偏差行為?隨手拈來的是飆車黨,在幾年前是熱門課題、再回顧1990年代時是「無聲」(bohsia)濫交行為,現在最火紅的是未婚先孕、棄嬰。
但這些像時裝般,很快就退燒不流行,諷刺的是沒多久就「復古」起來。而上週五,我們的女部長隨著英文報記者到武吉免登鬧市「街訪」有家不歸、流離街頭的街童少年,獻好意時被這些少年拒絕:「別煩著我們!我們要的是自由。」
而到底政府是怎樣處理這些燙手山芋般的社會問題,剪不斷,理還亂。對付學生曠課,有者建議建更多寄宿學校來收管學生、又或是今年二月時有「一個馬來西亞智能卡」讓學生上學放學時打卡。而應對未婚媽媽,竟有人異想天開的建議:不如建一所學校收容這些未婚先孕的女學生吧!
而街童蹓躂、流離失所的新聞是聳人聽聞──報導訪問的17歲少女讀國際學校、說得流利英文,但輟學離家出走而在街頭援交,男友還是她的皮條客。
又或是另一對少年情侶自製床戲光碟販售來「自力更生」過活等。但報導出來後當局怎麼做?──警方馬上沿街掃蕩,將他們抓去驗毒,就是看有沒有辦法收監。
然後就是女部長抱著愛心到街頭「微服出巡」,親眼目睹街童自甘墮落時表示震驚。
「震驚」在近來也有一句著名的流行詞表述:「我接受不到咯」。但你怎能如此輕佻地只說「我接受不到咯」?
而當局能做的是什麼?街頭遊蕩,並非法定罪行而無法法治。你能做的就是擺出道德權威架子說,「你不能這樣遊蕩,你該回學校唸書!」,喊出救救孩子等的口號,慈悲得來又熱血滿溢。
少年偏差行為並非單一因素引起,解決問題不能只是上街勸誘、掃蕩,那是名符其實的亡羊補牢,而且是粗暴而淺薄的「形象工程」。我們是否有全盤的政策來應對──搞好學校教育、家庭輔導、少年輔助計劃、家長教育、教育支援,或是設立少年保護所?
網絡資訊時代是瞬息萬變,但捉摸不透的是新生代的心。然而我們的注意力只是停留在報章新聞制造出的「道德恐慌」,但沒什麼緊迫感,過後就眼不見為淨,一切過眼雲煙。
那為什麼我還記得2003年的國家社會政策?因為我現在還使用著採訪當天婦女部贈送的一把紀念品,那是放在桌底下的一把藍雨傘,只是下雨開傘,平時都封塵了。
或許,一切只剩下一把雨傘而已。
(刊于2010年7月29日,「東方群英會」專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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