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中文.學英文

每天面對的除了含混其詞的新聞報導,最煩憂的還有破爛的英文翻譯。更甚的是,甭說有同事使懶動用谷歌翻譯器翻譯英文而一塌糊塗,有時連讀一些中文稿件讀得一頭霧水──到底是怎樣造句的呢?怎麼造成如此不通順、用詞不準的中文出來?到底這些稿件的下筆人要表達什麼?又或者為什麼有些人會一直會打出錯別字?

中文報的記者中文也不好,我們可以埋怨什麼?這情況等于我們看到一個健身教練在教你何健身時,自己卻是一個挺著大肚腩的胖子。這就是所謂的「專業」,只是沒有做到本份。

所以只能埋怨自己。

如果對中文報的記者的中文要求不高,那麼我們還需要怎麼樣的標準才讓人覺得滿意?或許你可以說,當今的教育水平每況愈下來做籍口解釋一個人的寫作能力低下,但一個人在下筆是否運轉自如,行文是否如流水,用詞是否信手拈來,這些基本功夫其實就是一個人平日時閱讀水平的反照。

我不知道,或許現在太多人喜愛facebook的遊戲、在facebook的留言堂裡盡寫些支離破碎的詞句後,閱讀已變成一項苦差。

所以,在沒有閱讀習慣下要一個記者行文流水、舞文弄墨,這是奢侈的要求。

多麼地諷刺。

■

我常會想起幾年前那段教私人補習的歲月。我在一連兩年裡分別調教了2名中三學生,主要是讓她們修中文來應付初中評估考試。這兩個女生是學姐學妹的關係,在那兩年裡讓我驀然沉浸在中學時那種扭曲的學堂歲月,因為上課只為了應考,上學只為了學分。

而我的身份是一個補習老師。我的功能就是要確保她們在PMR考試中華文科拿A。我也是促成這功利主義教育政策的一份子。然而,那時我才領略到「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的道理。

這兩個女生的家庭背景雷同,從小是華小畢業,中學時上了全英文背景的教會學校,在家裡是說英文。A女生的父母都是華校生,而且還是我中學的校友,但家長沒對女兒說中文。

A女生的功課相當不錯,我想現在她已經準備考大學了。當年她的全部科目都是A優等,偏偏中文在小學六年級後似是遺忘了,而其話事權極大的母親則堅持女兒要考中文,理由是「中國崛起,日後中文吃香」之類的理據。

我在接觸A女生時對她的中文口音好奇得不得了,幾乎是需要「鑑賞」她如何說中文,因為她的華語就像那種初學中文的外國人,歪音走調,荒唐得像一個笑話。她將許多中文發音都遺忘了,而且說起華語來是帶著英文腔的,到最後整個句子只有5%是中文,就是零零碎碎地夾帶著幾個淺白的中文字。

還好她還懂得書寫漢字,但如同鬼畫符一樣。我拿她的確沒有辦法,在教導語法時說到什麼是語素時,需要全盤用英文來解釋。寫書法時又得準備一些紅描本給她,就看著她畫圖畫一樣地上色,寫作文時我更是像讀英文一樣看她狗屁不通地寫出來。

我想到當年預備班的我很喜歡朱自清,13歲的我讀著朱自清作品時讀得津津有味,為了讓A女生有一些文學的洗禮,我拿出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給她唸,讓她理解。讀了幾遍她才幾近辛苦唸完出來,然後她反問我:「Why does this fellow uses whole paragraph to describe a leaf?」

朱自清在該文章開頭的幾段是形容那些荷葉亭亭嬝娜地立在荷塘,那是文章的精華啊!可是她這樣反問我時,我啼笑皆非。心裡面想說,文學就是用一些簡單的東西複雜化與抽象化。奇怪的是她有唸英文文學,還寫文章來分析莎士比亞作品,為什麼「荷塘月色」卻消化不了?

後來A女生非常死硬派,我吩咐的功課都紋風不動。我幾乎放棄了──為什麼還要考華文科呢?你不尊重華文,也不必浪費我的間與精力!

但經不起A女生的母親對我再三說項,我才繼續為她上課,然後聽著她對我述說著她班上的趣事,又或是她拿起她父親新買的SAMSUNG手機對我詳解著那些功能。

那時我看著當時還未算流行的滑推式的手機。她是屬于幸福的一代吧──擁有合理的物質生活,這些都是她父母給予她的禮遇,然而我無法理解的是,為什麼父母能給予孩子最好的一切,又不與孩子分享自己的中文背景與學識呢?難道這兩人以自己的中文學術背景為恥?

但他們又不覺得中文是垃圾,反而要女兒去應考中文科目,就是為了日後可以用中文去認識另一個世界或與人溝通,又或是更美妙地想用中文來行商。

中文的實用價值只是文憑上的一個A,還是一套精深文化的窗口?

但後來A女生還是順利拿到中文A等,然後她就介紹了其學妹給我當學生,就是B女生。那也是第二年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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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女生家庭的英文背景更是濃厚,全家都是說英文,家長也不諳一句中文,即使是廣東話等,就是名符其實的香蕉人。我很奇怪怎麼會有一個如此獨立的世界,除非你不去華人小食中心點菜,不去華人檔口購物,你好像不是在馬來西亞社會生活的外星人。

我一直都是與B女生的母親洽談,是一個厲害角色,當然也是一個非常會計算的母親。讓女兒考中文不是為了不忘本,而是為日後籌謀,以免學會英文丟了中文。

B女生在中學的全英環境,讓她的舌頭都磨去了華文腔,我想這與整體環境有關,她們在如此的一個環境之下不能顯露出絲毫華文腔調,否則就無法與同儕同邊站,無法產生精英感。那種同儕壓力讓她們很快速地剿滅殺絕6年的中文根基了。

然而相對之下B女生的中文發音會比A女生好得多,至少還像模像樣。

只是她們母女倆一對談時,就是那種洋人樣。

有一次其母親在我的面前詢問起B女生的華文科目考試成績時,B女生直言考得不好。其母親不直言「WHY」,反之是如此問:「Did you do the post-mortem?」

我有些訝異她會用上post-mortem這字眼,這是一個非常嚴肅與正規的字眼。那時母女倆的對話形同公事交流般說著語體文,特別是一聽到post mortem這字時,我覺得非常冷峻、工技化──要的只是成效、與檢討結果,像是解決一項技術性難題一樣,這種套式問話是扁平、機械化的,沒有人情味。

至少我的母親不會如此詢問我的功課,即使我考得差,她應該會問「為什麼會考到這成績?」那是親切的口語,何必如此正統莊重?

B女生對其母的問題有些不知所措,她畢竟是個孩子,也搞不清post mortem的意思,再反問其母親到底她在說什麼?到後來我臨時解釋她才恍然大悟。

然而從一個如此深奧的字眼運用,可以反映出這位母親的parenting skill並不是如此高深,運用如此精深的字眼,形同對孩子苛刻地責問。而你即使是動用英文與孩子溝通,不意味著孩子的語文能力就會如同你一樣地優秀,這只會適得其反打擊孩子的自信心。

想深一層,我不知道這母親是否都是以這樣的有教化的語言來與子女溝通,英文容易塑造出階級分差,而香蕉人往往有一種焦慮──因為無法掌握中文,而英文又不是其族裔語言時,就會以故作複雜、充大頭的矯揉造作英文,裝腔作態地撐出優越感,遮掩自己內心因無法兼擅中文的空虛與自卑感(新加坡人就有這種通病)。

而語文最基本的功能是溝通,淺白易懂就行了,中文也是如此。難道我們要人人都像翁詩傑一樣咬文嚼字般地說中文或操英文?

但是那時我聽著這對母女的對話時,我就看到那種階級之分。母與女也可以如此嚴肅的對話,日後的距離還得了?

■

B女生的中文成績也是普普通通。經過了「荷塘月色」的教訓後,此次我詢問B女生,到底她喜歡什麼樣的中文讀物,那麼我可以偏其好來激發她學好中文。

怎料她拿出一本本已英化的日本漫畫給我看,她熟練地翻開特定的頁數,然後問我裡面的一些漢字:「到底這些字是什麼意思?」

我問她:「這就是你學華文的興趣?」

她點點頭。

原來她有興趣學好中文的推動力,就是為了閱讀日本漫畫的漢字,我不懂日文,可是那些出現在漫畫格子的漢字,其實是書中漫畫人物的動作語助詞,因寫在對話框內而沒有翻譯成英文。我對她說,那些漢字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是虛詞,也是象聲詞。

那時她是多麼地失落。因為她以為這些日本漫畫人物的漢字是有意思,別有意義的。

我與她一樣失落──一個學生要考華文不是為了學習華文,對華文字有興趣也不是因為漢字,而是日本漢字。

我看到的她,即使是學習中文是沒有意義的。

後來,B女生的華文科目也考到A。

我那時就很懷疑大馬PMR的華文科水平有多高。不是我吹得自己很神可以調教出華文科A的學生,而是以她們的水平,根本是不值得拿A。

至少與當年的我的中文水平相比起來,我覺得這種A變得無價值了。

■

現在我常讀著這些不少英譯中、巫譯中的新聞稿,又或是以中文寫的稿件時,就會想起我這A、B女生。我回到過去那兩年的歲月一樣,每天都有新的挫折感自體內爆炸攻頂。

連中文報的記者也不做好本份去搞好本份、學好語文,其實我當年又何必如此堅持我那兩個學生考好華文科目呢?我的功能也不過是讓她們如愿所償地考到A,不必讓華文科拉低整體考試成績。而這些記者每天寫稿也不過是為了交差,以為向主任交差而不是向真相交差。

我也在想,如果當年我沒有機會學習中文,我會是怎樣的一種個性?我是否又會像現在的我那時,偶然間會覺得自己的英文技不如人而自卑片刻?然而若我是華人又不諳中文,我是否又有一種遺憾?

但另一個更長遠性的問題是,到底我們要用怎麼樣的語言來與自己的孩子溝通?到底家長以怎樣的心態來培育孩子的語文學習?──為了功利、實用,還是為了學習不同的語文背後所承載的文化與學識?

家長對孩子的語文學習選擇,就造就了我這種「兼職」的非專業補習老師,或是目前當紅的速學外語語言班。而這是一種惡性循環。

剛讀完陳雲的《中文解讀》,裡頭有一篇文的一句話說,「學外語,是開耳目,廣見聞而已,不要把英文吹得那麼神,以為識英文就發達。」

英文確不是那麼神,但我想回到最核心,還是搞好多項有優勢的語文,那也足夠了。(當然我不奢望會當另一個翁詩傑)

我成了破鏡爆竊受害者

如果你與我一樣將車子停放在報館對面的那個入場3令吉的露天停車場,我希望你不會與我一樣走這樣的霉運。

剛才晚上下班回家取車時,驚覺我的車後鏡碎了一個大洞,玻璃碎粒遍佈車座,原本置放在車座上的背包與球鞋,已消失了。

怎麼會這樣?!

我第一個念頭,糟了,那個伴我走天涯的數碼相機也在那背包裡。

完蛋了。一切就這樣消失了。而那是最貴重的物品,我第一個念頭就是譴責自己為何忘了將相機取出來。

整個背包與球鞋就是我的運動裝備,然而數以百計的裝備也這樣報銷了。我現在共損失千五令吉。最麻煩的是要重新購買那些物品,而且還包括一個我在日本購買,當時該店裡僅存的一個小錢包。

我跑去問那停車場的守護員,那是一個馬來人,他說在下午四時許下雨時,他見到一個戴著帽子、高瘦、「白白」的馬來人手拎著物品倉卒地走過,當時好像也有人看到(但為什麼他不去追)

然後他就看到我的車鏡被砸碎了。

他還說這人已常常在停車場出沒,因為其他客人也向他反映過,而這嫌疑者都是走近每輛車子去觀看。他說他下次一定要捕捉他。

他又說該停車場也發生過爆竊事件,一些人的手提電腦被竊等。

我過後馬上報案。

在警局報案的過程非常折騰,晚上近十時了還掛號排隊,終于輪到我後,前線櫃台的女警員起初態度是冷冷的,我一邊述說著我的遭遇,她當然看似沒甚一回事,然後阻止著我說:「我問你才答。」

我逐一回答那些問題。口供書出來只有幾行文字,精簡,沒有任何情感在裡面,但我是受害者啊!

後來我探問之下,她才慢慢地「解凍」,透露該停車場今日也另有一印裔人士前來報妹,指稱他的車子也被爆竊,損失更是高達幾千令吉。

她詢問著我到底那停車場在哪裡。我述說著,再補一句:很靠近這警局的啊,那邊有很多吃的,你該是有去那兒去吃東西吧!

她說,「我們沒去那些地方的,連SOGO我們也沒去,我們知道這一帶都是黑區。」

所以,你只能只求多福。即使停放車子在有人看守、靠近人潮處又怎樣?

過後她又說要警局的攝影師趕去另一個案子而不在,要我等候他回來。我那時晚餐仍未吃,只有先解決晚餐。但整個人的心情已經姑萎了。沒多久就接到來電,查案官要求我赴往金馬律警區警局再錄口供,也順道拍照…

真正錄完口供後已是凌晨了。

但報了案又怎樣,我的失物還是永遠地失去了。

回到家時母親已在嘮叨:你只能怪你自己。

連那查案官也說,別將書包等放在顯眼之處,現在是開齋節匪徒要求財,一些人試過將孩童的類似手機的玩具遺留在儀表板上,也被破鏡爆竊,因為匪徒誤以為是手機。

我又想起幾年前在澳洲遺失錢包時的事情,再早之前就是在大學時,整輛腳車被偷去了那種徬徨失落。那都是怪罪咎由自取的惡果,如果謹慎罪案就可防範了。

現在只希望破財能消災。

卡蒂卡案的窘境

前天在CNN首次「恰好」看到大刺刺地寫著「馬來西亞」,原來是播放著卡蒂卡鞭刑案,CNN極少播放有關大馬的新聞,除了是大新聞。這新聞甫閃入眼帘時,感覺是「真是丟臉啊,當馬來西亞人。」

當然,類似卡蒂卡的爭議性案件是最適合外國媒體的胃口,而許多國際媒體也同步轉播這樣的新聞。然後我們就聽到首相納吉現在吁求卡蒂卡上訴,言下之意是別冤枉挨鞭。

事態發展到如今如同鬧劇,當事人堅拒上訴,但其他行政長官就在旁嘶喊說「上訴吧!上訴吧!」然後這種慢三拍的作秀動作,為什麼現在才來做呢?

更甚的是,其實在週日(23日)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長莎麗扎在午間時已透過《馬新社》發了一篇文告,要求卡蒂卡入稟法庭檢討其判決,但在晚上10時馬新社另有一段注解寫著:「At the request of Women, Family and Community Development Minister Datuk Seri Shahrizat Abdul Jalil, please retract the news item below」(在莎麗扎的要求下,請撤回以下的新聞)。

其實週日莎麗扎會發出類似的文告,我想該是她閱讀了當天的《新海峽時報》專訪各律法專家的意見聲稱卡蒂卡的扣留令獲冷,是面對三重懲治的處境,以及種種不合法的法律灰色地帶後,才「恍然大悟」一起隨大隊搖旗吶喊。然而,莎麗扎身為一名前律師,也是學法律之人,何故總是跟在人後頭來作牆頭草,而不是一開始時就提出反對或展示一些惻隱之心?反之她是非常投機、作秀地跟在他人後頭。所以我們就看到她在昨日特召記者會附合首相的談話──要求卡蒂卡出面上訴。

莎麗扎是一名婦女部長,而每次碰見女性課題時她總得要出面點評幾句,我倒覺得這不一定要她來作一個「仲裁者」等的角色,似乎所有有關女性的課題只有她一人才能發言。例如卡蒂卡案,其核心是回教法律執行時偏差與模糊地帶,只是恰好當事人是一個女性,爭議性特別大,但卻不一定要一名女性而又是婦女部長才有資格來點評與回應。為什麼其他閣員默不作聲呢,特別是納茲里等管轄法律部長?這一次事件我們又再一次看到婦女部那種「無甚作為」的表現態度。

其實真的很奇怪到底回教法是如何在大馬執行,連內政部長希山慕丁也承認我們沒有專家。那到底是哪些「偽專家」管制著法律?一個鞭刑會因國際媒體報導、國際輿論的壓力而以齋戒月之名來緩沖處理,但這種躲得一時的方法,卻是短視的應對方法。肯定的是,卡蒂卡案件的「可鞭不可鞭」,又一次將巫統的形象改裝處于兩難窘境。一就是要保守主義,硬硬來執行鞭刑;這樣就能與回教黨競爭;另一種就是開明形象,反對鞭刑。

但若從另一方面來說,納吉呼籲卡蒂卡上訴其實也是折衷之道,畢竟三權分立下行政權不能逾越司法權,更何況讓人神經線敏感的「回教法」?但總檢察署一聲令下在最後一分鐘勒令監獄局押後行刑,誰又不能說背後是政治力量在推動?

至于卡蒂卡為何堅持要挨鞭,我想這是一種自我救贖心在作祟。她說過,「I want to talk about how very sad I am [at] that time. How they treat me like as what I did cannot be forgiven.」只是我更關心宗教在這時候如何幫助她來渡過這種罪惡感。

採訪手記:月魄在天終不死?

當年採訪過不少內安法令扣留犯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法庭案件,敗訴後又翻案,而每次厚甸甸的判詞最終答案是:不準釋放。

因為該法令下的條文。法庭只是履行法令,當事人到最後還是無法恢復自由身。而通常主角,即扣留犯是不會出庭。

到底他們在哪裡?(在甘文丁)

到底為什麼他們被扣?(天曉得的實際理由)

在多年後世事如雲換過,這一連串的疑問直至週四親臨甘文丁扣留營後有了答案。

記得讀過兩句詩:「月魄在天終不死,澗溪赴海料無還」;去年內安法令下3人「莫名其妙」被扣押時,全國驚駭不已,全因是在內安法令下,最終會被送去甘文丁扣留營「受刑」。

山勢無情,流水無主,我們擔心到底這三人是否會「澗溪赴海料無還」?

然而,官方一再重申內安法令不會被廢除,這項先發制人的防範性法令一再在甘文丁扣留營內「演練」,就是要重新打造這些所謂的未來罪犯。

只是我默唸著詩句的上半句:月魄在天終不死。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8)


●只能清心寡慾,何來親密接見 ?

「雞姦是可恥的行為!請投報任何雞姦行為!」

這是踏入牢房範圍可見到的一張大海報,在一片鐵網下這海報的標語特別矚目。南利澄清,這只是一項提醒,而且在全馬各地都擁有類似的海報。「當然,在這裡沒有發生這種事情。」

然而,沒有私隱,沒有個人空間,一個人在扣留期間是「不自由主」地被削減個人意志。扣留犯家人腦海的中的形象,或是床頭上貼著的家人相片可能是長期禁錮中,萎靡的靈魂內心的倚仗。


扣留犯在改造過程中,只能清心寡慾,「性需要」是不會被處理的個人事務。

隨團參觀的大馬監獄局安全組主任鄧亞榮對《東方日報》說,其實監獄局有打算實行國外已採納的「親密接見」(conjugal visits)方針,即讓扣留犯、囚犯可在私人空間與配偶相處,享受一些私密時光。

「然而,這只是打算,但是這種作法非常爭議性…所以就擱著下來。」

他提到在監獄,該些強姦犯等服刑時是會經過特別安排的輔導程序。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7):私隱


甘文丁扣留營有重重門鎖,但不會讓你享有私隱,除了在牢房廁所關起門來是一個人的世界,其他的活動都需「坦蕩蕩」。

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在去年杪被關進甘文丁扣留營時,其妻子前往探望欲擁抱丈夫,反被拉惹柏特拉阻止,因為營方的觀點是「擁抱是不檢的行為」。

不過,只要扣留犯的行為良好,他們可「賺取」獎酬般地換來與家人面對面,不必隔著玻璃窗會面。

這就是探望室的玩味之處,方寸間處處是假設性的「提防」,形同一個放哨站──這裡出沒的任何人都需要先被質疑其動機,需監視、提防。但實際上那是半開放、半私隱的空間。

探望室有分「可觸摸」與「不可觸摸」,可觸摸的探望室是沒有玻璃隔離,被扣留的丈夫可以與妻子牽手一解相思。

而不可觸摸的探望室,就永遠是「在水一方」般地乍遠還近,兩端的家人與扣留者必須隔著一片玻璃,雙方透過電話交談。

探訪者與扣留者見面是沒有私隱可言,因為會有官員在場監視之外,還有閉路電視在攝錄,而且,透過電話交談,談話內容會被錄起。

甘文丁扣留營營長南利說,「家屬允許每週前來見面一次,每次見面時間不得超過45分鐘,除非家屬長途跋涉,而且一、兩個月才見面一次,通常官員會網開一面,允許他們多交談。一般上,扣留營每逢週六及週日才開放探訪時間。」

值得一提的是,探望室全場是鋪上粉紅色的12吋滑面磚塊,那是一般大馬廁所常見的磚牆設計。而家人的座位,是打上洋灰、無法移動的「坐階」,整個格局就是要你「固定」下來,即使是坐姿、與扣留者的距離都會受到限制。若要與扣留犯有更親近的接觸,你只能前傾身子而已。

唯一稍微特別的,可能是探望室配備冷氣,同時如同理髮室般放了幾本雜誌,包括中文雜誌,沖淡了探望室那種「疑神疑鬼」的緊張氛圍。

至于扣留犯在與律師會面時,則安排在會客室裡;但會客室的言行舉止,一樣落于官員在監視範圍內,包括交談錄音。

三言兩語解答甘文丁扣留營的迷思

●問:甘文丁扣留營沒有不見天日、狹小的黑牢嗎?
答:扣留者在最初階段會被關在獨立牢房,禁止接觸其他扣留者。這是改造的首階段。但即使是隔離,也是關鎖在一個偌大的集體寢室裡。只是那是一個人的世界。

如果發生扣留犯違規事件,為了不影響其他扣留犯,也會進行隔離監禁,但那絕對不是黑牢。

●問:是否有發生過扣留犯死亡事件?

答:沒有,但在1970年代有發生過兩宗,死因無法追溯了。

●問:是否有扣留犯罷食?
南利:有,那只是一小段時間。但罷食者只是拒絕進食營方準備的食物,但有喝水,同時還會去買食堂的食物。

●問:是否發生過逃獄事件?
答:沒有。

●問:是否發生過騷亂事件?
答:迄今沒有發生過嚴重、秩序失控的情況。但在2004年時曾有一名扣留犯用滅火器拋向官員;那只是零星個案。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6)


扣留犯一天的行程相當簡單,清晨6時就得起床,7時早上需走出戶外集會、唱國歌,接著是操步等。全天的活動就是祈禱(特別是回教徒)、用餐、會見輔導員。

然而,在傍晚7時,所有的活動就必須停止,扣留犯的一天就耗盡了,即使夜未央,哪怕是往事總會歸寧的漫漫長夜。

家人、律師、外國大使(若扣留犯是外籍人士)、大馬人權委員會等非政府組織也可探望扣留犯;同時扣留犯時而需要「上課」,包括一些國立大學的政治學教授、宗教司等。

扣留犯其實也可以在收監後的第二階段,即挨過了「隔離監禁」後,可到休息室或圖書館借書。在休息室是有電視機、各語文日報。

扣留犯除了可以每週最多寄送一封信外,也可以透過預付卡撥電話,但也是限制每週一通電話,除非事關重大。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5)

甘文丁扣留營自1973年創區以來歷經36年的風霜歲月,從最高峰的800名內安法令扣留者至目前的12人,似是萬丈鐵網下包裹著一片城荒,但政府無意關閉扣留營。

甘文丁扣留營目前收監299名扣留犯,其實每名扣留犯的成本是每天35令吉,這包括每日膳食與管理費用等,而整個扣留營目前則有350名員工。

換言之,若是以員工與扣留犯的一對一比例來看,扣留營目前已出現冗員情況,因為工作者比扣留犯更多。

雖然政治醒覺度越來越高,要求廢除內安法令的呼聲更是響徹雲霄,但作為「實踐」內安法令的代表作──甘文丁扣留營,暫時是不會消失,反之更會擴建。

大馬監獄局副總監拿督哈山被問及此事時斬釘截鐵,「沒有,沒有關閉的打算。」

至于偌大的扣留營只扣押12名內安法令扣留犯是否是一種浪費,監獄局否定這種說法,更強調一切都需視需求而定,「有時新邦令金扣留營也出現過擠情況。」

因此,其存在在官方立場而言仍是「合理」的。全國監獄局總監拿督祖基菲里說,「甘文丁扣留營有30年歷史,許多牢房已殘舊不堪,所以政府已開始在後方擴建牢房,預料明年3月可建竣。」

大馬監獄局的立場是:甘文丁扣留營只是一個改造(correctional)的地方,至于警方對扣留犯罪名的調查進程,監獄局是不干預。每名扣留犯需要在這裡錘鍊、進行「身心」的浸禮改造。

甘文丁扣留營營長南利說,「警方不會踏足進來甘文丁扣留營,我們這裡只是一個改造、恢復的場所。」

但「改造」什麼,是否應該也對症下藥?這裡的扣留犯身負的只有「罪名」,沒有判決,因為不曾公審,不曾見過法官;他們面對的就是身兼法官控方。這就是甘文丁扣留營實踐內安法令其顛覆性的法治精神時,值得反芻之處。

我向一名官員探詢,到底這些扣留犯在漫長的扣羈期,是否會所謂的「罪行」認罪?答案是:「每名扣留犯每天都會晤見輔導員; 在輔導過程中或許有透露些什麼。這我們都會記錄在行為評估報告中。」

其實每名扣留犯在入營後,首先會進行2個月的「紀律期」,即是隔離監禁,不得與其他扣留犯接觸;接著就有半年的打造個人品格次階段,主要是以宗教方式;挨過了2個階段後,就是視情況而定上技能培訓課。

其實每名扣留犯在初收監時,管理層會將新犯與舊犯區隔開來;更會一眼看清扣留犯的個性是屬于粗暴或斯文型等,之後會「物以類聚」安排相同的扣留犯同處牢房。

(待續)

扣留營採訪手記(1)

甘文丁扣留營是舟車勞頓的一趟行程,距離霹靂太平8公里才到甘文丁,再直去3公里方能抵達。或許多一些同理心,我們可以想像當扣留犯的家人來探訪時那種顛簸離亂的心情。

特別是看到高不可攀的鐵絲網圍繞著的扣留營範圍,據觀察是配上電流,就形同電影《侏羅紀公園》,你會覺得裡頭彷如困著了多頭恐龍。

當然恐龍已絕種,只是我們還有絕無僅有的內安法令。在整個採訪行程是禁止使用照相機,連手機也需奉上鎖在櫃格裡,所以一切只能用靠目觀、耳聞、心去體會,然而當一個人無常地被羈押在此,扣留犯的心情我們是無法體悟的。

我們沒有辦法接觸真正的扣留犯,至少無法與他們直接交流,是這次採訪的遺憾。透過鐵絲網窺看,以及被告知他們的起居飲食生活形態,是較為被動的採訪形式。

而在2004年該營開放給資深編輯等採訪時,有一名扣留犯不屑地說過,「別當我們是動物園般看。」

這句話傳到當時的採訪團時,那是當頭棒喝──為什麼一個失去自由的生命要當作動物般被觀看?
如今事隔4年,這座神秘、保安重重的扣留營再次公開,雖然只是局部開放與供資深傳媒人士採訪,不過也讓我開了眼界,只是我希望有朝一日,它會成為一座供所有人都可以參觀的博物館式建築物,那或許是內安法令成為過去式的時候吧!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4) :索然無味的食譜?


每名扣留犯是一天四餐用餐,同時所有的食物都是去鹽與去糖份,主要是保留最高的營養成,同時膳食結構皆經過權衡達到國際標準。

這五餐包括早餐、早茶、午餐與晚餐。一週七天的食譜是不同,同時每兩週更換一次。

早餐通常是以麵包與茶為主,茶則包括奶茶、或無奶茶。早點則是瑪里餅、玉米餅等餅乾,午餐則有菜肉,肉類是以雞、魚為主,只是煮法不同。

甘文丁扣留營營長南利指出,「這些的菜單更換,主要是讓扣留犯不會吃得膩了。」他還說,「一天吃這麼多餐就會胖哦!」

不過,這些食物全都會每餐送至內安法令扣留犯的牢房內,而不會上食堂般地集體享用。

南利說,以往家屬是被允許攜帶飯菜給扣留犯,但自從揭發飯菜藏毒品後,當局便拒絕家屬此要求。

南利戲謔地說﹕「家屬依然可以帶飯菜給扣留者,但官員會用手一一撕爛所有食物搜查,那像『鬼抓食』般,恐怕你看了也會反胃。」


(待續)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3)


其實每間屋寮式的牢房,是一個「集體寢室」,一端是併排著白色木床,另一端則是廁所與浴室,另有一處是供回教徒祈禱用的空間。

每間牢房最多可供10人使用,然而營方供我們參觀的是,只置放著4張木床的牢房;因此顯得空蕩蕩,除了幾把天花板風扇,但也是形同家徒四壁的一覽無遺。

至于是有門的蹲式廁所,可說是扣留者唯一可享有私隱的地方。廁所只有4間,緊挨著是一座無遮掩的浴室,內置一個長方形的水池,男扣留者都得共用浴室、光著身體或以毛巾裹下身一起洗澡。

在午間身處于牢房內,特別是風扇範圍以外的地方,特別是汗流浹背,如同「溫室」。至于唯一的床,寢具只有一張無法鋪蓋全床,薄薄的鋪墊(不能稱之為「床褥」)與枕頭、被子。

●

必需品:偏少了內褲

生活起居「衣食住行」,除了欠缺「行」的自由以外,其實每名扣留犯,只獲配備20項生活必須品。但是一看他們清單,偏偏少了內褲,而且每人只有一件白衣與藍、白長褲2件。

當然這些都不是襤褸衣衫,只是春衫薄的清簡。扣留營營方強調,每名新扣留犯入住時,都會獲分配全新的生活用品。一名官員作補充,「當然,當你恢復自由身時,這一切都要歸還。」

目前所有的扣留犯都是男士。所以一切都是以男士用品為主,包括剃鬍子之用的剃刀。

至于使用剃刀是否會成為危險武器?一名官員說,有必要時才會分發剃刀,「我們時時刻刻都會監守著他們的舉止,不會讓他們亂來。」

據了解,每名扣留犯都可以新添生活必須品,而營方是允許他們通過家人來添置。通常他們都會要求添加餅乾、快熟麵、杯麵等乾糧。

這些生活必須品除了寢具、衣物鞋子以外,還有茶具、盥洗用品的洗衣皂與沖涼皂等。
(待續)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2):貓咪比人自由


處江湖之遠,甘文丁扣留營內的平靜,會讓你有一種寂然如水,漠然如塵的的寂寥。當你在問:「為什麼我會在這裡?」,背後是那一份無常感讓你失措無足。

那為什麼會有兩隻小貓?

一名官員說,「這是他們餵養的小貓,養些小動物,是一種治療手法。」

然而這些貓隻並不是與主人一起被關在牢籠裡,至少它們比較自由。我透過鐵網孔,見到幾張床上躺著扣留犯,房內還有一人歛容寂坐讀著書,房內的另一隅是晾著幾件白衣的曬衣架,那是在幽禁中的起居飲食地方。

而在幽幽間,鼻間更傳來一股沼熱的氤氳。

如果你沒有看到那把鎖,再看門板前的一堆凌亂的拖鞋,像落定了塵埃的「定居」,那形同普通不過的百姓家。但那把鎖頭是最突兀的「告示」,加上門扇下還有另一層鐵鏈捆綁著的扣鎖。

但這牢房大門側置放著6張卡片,印製著一組編號、名字、個人資料、因什麼罪名被扣、在何等法令條款下被扣及人頭照,這是囚犯的「身份證」,編號則反映出他們的扣留年份。

同時,大門旁是常駐著一名獄卒來看守情況。

●恍如隔世的和平之所?

當然一切不能憑貌觀想。其實要進入牢房範圍,必須穿過20公尺高的鐵絲網門檻。但一進入時映入眼廉的是,恍如與世隔絕的「渡假村」,而非想像中的鐵柵監房,全因這些牢房都是一間一間獨立式的「板屋」,每間屋寮各具名稱,其中一間稱為「DAMAI」(和平),就像峇厘島渡假屋村的名稱。

板屋前面有一片闊大的草坪,草坪上還貼著小標語:「團結可讓回教徒堅強」。甘文丁扣留營營長南利說,由於扣留人士是未經審訊的,所以當局會給予基本人權,如﹕牢房每日清晨7時便開門,直到晚上7時才關門。

在這期間,扣留者可隨意在牢房前的草地自由活動,或到其他牢房串門子。

然而上午11時30分至下午2時是監獄規定的休息時分,而且這段時間是穆斯林祈禱時間,以致全都上鎖。

(待續)

窺視甘文丁扣留營(1)

這是刊于2009年8月22日(六)《東方日報》的新聞報導,我嘗試以報導文學的方式來書寫,就是因為無法攜帶相機,只能以筆作畫,為顯赫的「甘文丁扣留營」作一個注筆。



霹靂州的甘文丁扣留營在大馬史上「聞名遐邇」,但也是最神秘莫測的扣留營,皆因它形同內安法令的代名詞,而多少年有近2000名不經審訊或定罪的嫌犯被羈押在此。隨著去年杪內安法令逮捕風波與廢除內安法令呼聲日益擴大,到底內安法令下的鐵網生涯是如何?甘文丁扣留營的扣留犯囚禁歲月、生活點滴、營所的設施等一一曝光。

在炎熱的晌午,兩隻花貓慵懨地曲蜷在門沿下,木閘門有個安置了鐵絲網的窗口,一把穩牢的巨鎖上扣一室的幽暗,光滑的鎖頭面可反映出你的臉孔,裡面坐著6個被扣留已幾年的內安法令扣留犯。

其中一名網中人背靠著床,趺坐在地上看書,他以迷惘的眼神投射過來,漠然以對之際,我竟然有一種窺視卻反被發現的驚慌。

那兩隻貓隨時都可自由躡足奔跑,但他們的主人被反鎖在一間木制牢房內;上鎖木閘與貓,無疑是囚禁與自由的寫照──這就是甘文丁扣留營的一瞥。


甘文丁扣留營有一個非常玩味的官方馬來文名字,在大門前是寫著「霹靂太平扣留庇護所」(Tempat Tahanan Perlindungan Taiping),讓人聯想起去年中秋節時,政府在內安法令下以「保護記者人身安全」名目來扣押一名記者時,就有會心一笑。

這個在外界被比喻成是「關塔那摩灣監獄」的扣留營,是誇張還是失真?沒有多少人知道。然而大招牌外多了一個「庇護」的字眼,乍看下就少了一份戾氣。而過去數十載因內安法令大逮捕而捲起的政治風暴或沸騰民怨,當身處于扣留營時,就彷如進入了暴風眼中,那是不可思議的一份平靜。

的確,如果沒有看到兩層20公尺高的鐵絲網與帶刺鐵圈的重重防線,整個環境看起來就像一所典型的政府中學校舍。但鐵網後的深不可測與守衛森嚴,不是陰森,而是神秘感,這就是外界對甘文丁扣留營的典型印象。

全因甘文丁扣留營就是內安法令的「代名詞」。在1987年至1989年高峰時期,這裡一度收押700名至800名內安法令扣留犯;然而從1973年至1989年為止,這裡曾囚禁1682名內安法令扣留犯。
這是內政部自4年後,第二次邀請媒體參觀馳名的甘文丁扣留營,這所面佔230英畝,形同130個足球場大小,還包括一片高爾夫球場的扣留營,一入內就是野茫茫的草原,還可見吃草牛羊、小型回教堂等,還有給人一種迥然不同的感覺。

一座連綿的太平山成為天際線的一部份,讓人萌生「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錯覺。但山不在高,有仙則靈,全因甘文丁扣留營收押的內安法令「居民」:從權傾一時的政府高官到德高望重的教育家,甚至是「恐怖份子」等,雖然身份不同,但都有一個共同點:他們只是嫌犯,不是罪犯。

但當你思索著什麼是青紅皂白時,他們就成了囚犯。

如今有12人在內安法令下被扣于甘文丁扣留營。12人當中,3人渡過了最長的幽禁歲月:7年。而整座扣留營只收押299人,內安法令扣留犯屬「少數」;最多是該些快刑滿釋放的囚犯。


(待續)

在七天以後

如果你還不知道這個週四(23日)是什麼日子,不用緊,你即將會知道。

●

只是一個星期,然而可真是滄海桑田。

在上週四(16日)之前,沒有多少人認識趙明福。當時報章上看到的新聞是歐陽捍華的助理被反貪委會帶走了。

經歷過去年9月中秋節時連記者都被援引內安法令對付的荒唐事跡後,最滑稽、最理解不到的事情都發生了,更何況是一個區區助理被反貪委會帶走,事情看起來該不會有什麼荒誕結果。

結果,最荒唐的事情又發生了。因為世人過後就沒有再見過趙明福了。但是,世人卻從他的死亡開始認識他。他在反貪委會處被「釋放」了,卻是離開了人世間,而他在無數的陌生人心目中活了起來。

在週四的報章中,報章都以「歐陽捍華政治秘書」來陳述這宗命案,而在這幾天,各報與人人的口中,都以「趙明福」三個字來陳述這宗悲劇。

這樣就過了一個星期,驚心動魄與驚濤駭浪的一個星期。滾雪球效應已開始了,如今是山崩地搖的時刻。

●

警方如今已將案件調查到60%了。在短短幾天內,我們才驀然驚覺原來警方的辦事效率如此快速──以這樣的速度推算,剩餘的40%應該很快就可完成了。

那麼,一宗懸案就來到了尾聲嗎?但我們會斷斷續續聽到警方的片面說詞、局部性地發部一些蛛絲馬跡的新線索。但是否是真或假,無人可知。

因為你會相信警方的調查報告嗎?我或許不是質疑警隊裡的專業人士,只是很難說服我去相信一些經過漂白與粉飾,或過濾後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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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要皇家獨立調查委員會。儘管一些意見認為,調查了又怎樣?過後也不是不了了之?

但我覺得那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儘管我們有權利批判與不置可否。

皇委會至少可以有一個交代,我會給予皇委會有最起碼的可信度。包括可在公開法庭的方式來召見證人,讓我們聽聽到底反貪委會是怎樣盤詰趙明福,到底當中發生什麼事情。

●

週三(7月22日)就是明福身亡頭七的時候了。希望週三的內閣會議能作出成立皇委會的宣佈。經過這幾天新聞的轟炸與沖擊,不知怎地有一種心神疲憊的感覺。

或許說,你再一次被這個制度與政權的信心逐漸消失了。你對這個國家並沒有失去信仰,只是你對它的管理者有一種崩潰與渙散的感覺。

(突然間想起《論語》裡子貢問政的那一段──子曰:足食,足兵,民之矣…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就是民信,人民對國家的信仰再次流失)

而在週四(23日),若已編制的行程沒有改變,一位馬來西亞最有權勢的女人尊貴的夫人將到訪吉隆坡中央醫院小兒科部門,以配合慶祝馬來西亞另一個最有權勢的男人的生日。至于怎麼樣的慶祝儀式,我們就需拭目以待。

因為,在56年前有一位嬰兒在這一天誕生了。在56年後的四月成為「一個馬來西亞」的首相。

而正值一個普通人離奇地飛身墜樓死亡後的一個星期,而有一個遺腹子無法認祖歸宗時不知道一個馬來西亞的首相會以怎樣的心情迎接他掌權握勢後的第一個生日呢?

(頭七:人之初生,以七日為臘,一臘而一魄成,故人生四十九日而七魄全;死以七日為忌,一忌而一魄散,故人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做七的意義就是祭送死者。)
(生日:祝愿著生命的延續和興旺,感恩著賦予生命。吃生日蛋糕,要插上與壽星年齡一樣多的蠟燭。 壽星要手捧許願石默默的許個願望,然後吹滅蠟燭,古時歐洲人相信煙是能升上天堂的,許願後吹滅蠟燭,就代表願望能隨著煙傳達到天空。而如果是一口氣就吹滅了所有的蠟燭,那麼願望就可能實現。)

有人送命了,在七天後祭送悼念他,有人誕生了,所以會年復一年為他紀念降臨這世間的日子。但慶生與往生只是一字之差。一個人每年絕不可能只過一次生日,但有人接下來只有生忌而沒有生日。

悼明福

有一句這樣的話形容革命家切.格瓦拉:「讓這世界改變你,然後你可以改變世界。」

我想,這句話可以套用在你身上。雖然你壯烈地飛身離去,但你的身影將覆蓋著我們。我相信在起碼的一個程度上,你會起著一股革命,你已改變我們──讓我們從最小的事情開始做起:認識權益、關心政治,批判時局、還有不會忘記公義…還有惜福。

愿你安息,趙明福。

跳或跌──我們每個傷口都在嘶吼!

●跳或跌?
跳或跌?(Lompat Atau Jatuh?)這是《馬來西亞前鋒報》在2009年7月17日的封面頭條標題。我覺得這是前鋒報近來罕見的出色標題,儘管我已杯葛這份充斥種族主義的前鋒報很久了。

但我就是要看馬來報章怎樣spin關乎華基在野黨的新聞──趙明福命案。我想,可以用「命案」這詞來概述整件事情了。而這裡不再是政治立場或是其他東西,而是關乎到我們馬來西亞人的生活。

跳與跌,都是一個動詞來陳述一個動態,然而裡面的意涵卻大有不同。我們說「跳水」、「跳遠」、「跳高」等,那是自愿式的一種驅使動作。

(所以還有《Titanic》經典的那句對白「You’ll jump, I’ll jump」。)

可是,我們不說「跌」水等,跌,是一個墜落的動作,是被動式的。

而這兩個字,就是趙命福在雪州反貪委員會總部斃命的兩個關鍵梗概。

我們現在與趙明福一樣,跌進了無盡的疑問號裡,只是趙明福掉落到生命的盡頭。

在趙明福命案裡,每個人都在疑惑的是,到底他是跳樓還是墜樓。《中國報》打出了「跳樓」這字眼,顯然地帶有一種判斷,意指著趙明福是輕生,跳下來,墜下。

趙明福臥屍相片烙在我們腦海裡的印象是非常深刻的。表面上看來他沒有粉身碎骨。因為他是側著身,弓起了身子,臀部的褲子破裂了,他的兩手是緊握著拳頭,腳踝看起來是骨折了,但仍穿著鞋子,另一隻腳是赤足的。我們看不到他的全臉,只是看到其側臉,還有一彎血跡漫流在地面上。

當一個人被毆打或面對攻擊時,通常都會綣縮著身子來保護內臟免于受傷,但我們看到一個在短短幾小時內的還是活人的人以這樣的姿勢側臥在地上時沒有氣息,會不會猜想他是面臨毆擊而做出的保護肢體動作?

同時,我們在處于畏懼、焦慮或困苦的情況下,會握著拳頭來給予自己力量,而明福在反貪總部「失蹤」後,其遺體被發現仍然是握著拳頭時,是否是他在斷絕氣息前,需要給予自己什麼力量來面對突如其來的沖擊?

●那是怎樣的一個姿勢?

看到這樣的畫面,我們無法想像到底趙明福在臨終前受到了什麼樣的遭遇,導致他會以這樣的姿勢著地。我們也想像不到那股沖力有多大。但他我們的視覺沖擊是,他連離去也好像是受著傷。

僅是平面照片看到這一幕時,也感覺到心裡撞出了一個傷口。而我們每個傷口都在嘶吼!

而我們不知道趙明福身上有多少個傷口。我在facebook讀到一名攝影同行說,看過與親身拍攝過那麼多張的跳樓案件,沒有看過現場如此少量的血跡,亡者通常都是倒臥在浴血中。

而趙明福案發現場發覺他的血是一注流的。當然我們不知道趙明福是第幾樓墜下著地,因為高度與撞擊的沖力是相關的。而從其側身臥屍的情況來推斷,可能是其身體右側先著地,免去身體內臟受到激烈的沖擊,所以出血情況不多量。這點可要從人體學與物理學中推斷。同時,其腦袋的撞擊程度也無從可知。

所以,這是否有可能是在其他地方已斷氣,而拋下來的只是一具沒有氣息的軀體?這意即著案發現場並非第一時間死亡的現場?

犯罪學專家駱建興接受同事專訪時反問,誰說趙明福是墜樓死?我們都不知道。因為「跳樓」是首相署部長納茲里說的,反貪委會調查組主任蘇克里說詞是「沒有人看到他跳出去,只是聽到有人尖叫才發現屍體」。因此,是墜樓死身亡或是其他斃命情況我們目前是不可知的。

這宗命案的疑點多得可用「疑團」或「謎團」來概述了。當局一直叫人們別揣測,但在如此神秘而反貪委會打啞謎的情況下,除非你當我們是呆子傻瓜,否則不能阻止我們去思索與推敲。

然而,我們已讀到網絡有另一篇驚世文章描述著趙明福可能被拷問時意圖被嚇唬拋出窗外卻墜樓的情況,真相是否如此暫沒人知。可是這種說法是有人相信的。

●我們應如何用字眼?

我昨天在改著蘇克里的新聞時,看著他不斷用「證人」兩字來陳述趙明福,我心裡的怒氣是飆到了頭頂:你口口聲聲說他是證人,可是現在人變成了「死者」!

你不是「傳召」人來問話,而是「押扣」!誰會想到盡責協助調查,卻成了向死神報到?難道執法人員的招手,就是死神的招手?

後來我將「證人」這二字改寫成「趙明福」三字,因為他是有名字的一個人,而不是區區的一個死者或是證人。這樣的身份標籤轉換,太過草管人命了!

我們要如何重視一條生命?身份標籤的轉換只在剎那間。例如最教人心酸的是趙明福的女友做不成未婚妻,卻成了趙明福遺腹子的未亡人。從待嫁女兒心,成為未亡人,從「新生命」成為「遺孤」,你說這些字眼含著多少的血淚與控訴呢?

我覺得沒有任何境遇比我們在報章上所見所讀的趙明福命案更戲劇性,更慘絕人寰了。特別是想到趙明福從下午1時許被發現斃命後,橫屍天台至晚上9時許時,到底反貪委會與驚方在搞什麼?連遮蓋布也沒有,這是一具血肉之軀啊,怎麼連最後的尊嚴也喪失了?

雖然我不認識趙明福,只是早前讀過有他署名的報導。想不到現在以這樣的方式認識一名前同行。我在打稿鍵入他的名字時,都有千萬個意念在轉動,我們接下來要怎樣做?我們要怎樣保護自己的權益免受這樣的侵害?我們要怎樣尊重生命…?

●以後會怎樣?

是否沒有人看見趙明福飛身著地的身影,但他那幅弓身打側的遺體如此尖銳地刺激著我們的思維。

接下來可預料的局面會掀起一場政治與輿論風暴,皇家獨立調查委員會或是一個折衷的解決方案,可能會花至少半年的時間來喧嚷,納吉該不會在半年內舉行閃電大選來鞏固其接棒不具民意洗禮的大當家,因為他已是輸家。

如果皇委會確實成立,調查出是跳或是跌的真相,再作出了推荐方案,然後呢?別忘記阿都拉時代出過五本如電話簿厚的皇家委員會調查報告。

然後呢?是否是具有刑事成份的謀殺,是否有人被制裁?

然而最終,趙明福的死是輕于鴻毛,或重于泰山?


可到此部落格了解詳情:Justice for Beng Hock

京都車站感覺

京都,是「三步一寺廟,七步一神社」。然而,我在京都的出發點,卻是在一座的時髦的車站內。當然,這是旅人的出發點。



第一次遇上京都JR車站,是從奈良出發抵達,見識到這座雄偉的車站時,已是入夜時分。逛了一整天的古都奈良再去到京都,我整個人已是饑腸轆轆──要找吃的來慰籍自己的腸胃,也要找對方向去京都車站搭巴士寄宿青年旅館。



但是,在京都車站裡的洶湧人潮,那種隨波逐流的迷失感又萌生起來。特別是,我怎樣去找到巴士車站?



那時開始,我就服膺于京都車站的「偉大」。我先去客戶服務中心去找一張地圖,雞同鴨講地與一位中年服務員問清了情況,還好他還可聆聽英語,但我們僅以30%的理解程度來溝通。到最後他拿了一張日文的車站地圖給我,還用MARKER筆劃上了如何步行到巴士車站的路線圖。

然而,我還是迷路。特別是四處與我擦身而過人群,那種茫然後襲上來時,我覺得被淹沒在這迷宮裡。

從這一點去到另一面,可以用「長途跋涉」來形容,要穿越一個中央大堂,再轉折,上一層樓,然後又穿越另一個大堂,才到戶外的巴士站了,那是另一個方向的目的地──怎麼有這樣大的車站?

我終于找到了巴士車站後,原來是在京都塔酒店前一片偌大的露天場地。放下了心,然後我就去醫肚子了。拖著笨重的行李,我已倦怠得不想重回京都車站去找館子吃。

所以我奔到了對岸,找到一間麥當勞解決晚餐,那是我第一回在日本吃到麥當勞,更發覺那兒的麥當勞另有乾坤(這下文待解)。

然後,就花了一小時搭巴士來到京都青年旅館。

●

京都車站是京都的出發點,我在翌天就開始逛京都,直至要離開京都趕往神戶前,再重返京都車站。那時,我才真正地走入了京都車站的腹地。



有人說,京都是屬于木質的,散發著霉味,但那意味著生命還在延續,可是仰望京都車站時,是另一種禮讚。

那時陽光普照,歷經了京都多座幽深肅穆的古剎,在整座古都都是古拙素雅之意,京都車站卻是以摩登先進的鋼鐵設備鶴立雞群。當然這是帶著一種格格不入的姿勢。

然而在夢囈感傷著京都那股千年風韻時,京都車站的趕超氣派,卻是另一種輪迴的感悟。特別是車站大樓玻璃牆映照著的藍天,鑲嵌著這坐古都生生不息的氣息。





我在夜晚時沒有發覺這座玻璃鏡牆是如此明徹,但白天時看到如此湛藍的天空印拓在整座大樓的玻璃牆時,白云也走過了車站,彷如有另一股生命力。


京都車站的建築外立面大多採用了玻璃牆面,配以透明、銀、灰、白的素色調。其實,大片的玻璃牆面對著傳統的京都街道,映射於其上的是京都浮雲的天空。這是京都車站的設計者原廣司的主意──這是「京都天空的設計」。




其實在之前已閱讀過京都車站,然而真正觸目所及時,卻是另一番非凡的感受,因為你感受不到它是一個車站。


特別是步入車站的大堂,可以感受到一種氣派,橫向狹長的大廳是以蜂窩般的鐵骨鋼管漫天覆蓋著,讓你看到京都的天空。陽光碎碎地灑落下來,曲面的金屬網架和玻璃雖然給人的感覺是硬繃繃,漫溢著科技的氣質,而那種幾何圖形在不同的角度下組成視覺上的迷眩感。


整個大廳是以自然的採光,有些溫熱,但是高溫之下還是覺得很廣大。由于要抬頭環視,在霎那間只是覺得非常地渺小。






京都車站除了擁有繁多的火車軌線與月台外,但包含了百貨公司、購物中心、文化中心、博物館、旅館、地區政府辦事處以及一座大型立體停車庫。一座別離聚散的驛站,卻像一座功能繁複的有機體──其實來到這裡的訪客未必是乘客。



以前的日本人都會使用包袱布包裹東西遠行。而京都車站的複雜性,提供車站以外的功能,是日本人的那種「包起來」的精神寫照,就是包羅萬象。



(在馬來西亞,我們稱為「一站式」,只是我想到在吉隆坡只有KLCC雙峰塔是內嵌軌道公共交通工具的商場,谷中城需要步行一段距離,至于KL仙特拉車站總匯呢?哈,你會駕車去十五碑塞車一輪後再逛街嗎?)



我對京都車站那些商店沒甚興趣,所以走到去了車站的西側,去瀏覽其建築風格,嘗試聆聽著其建築語言。



據悉整座京都車站有60公尺高,扶搖直上的電扶梯的盡頭,是另有乾坤。





我先在中段的電扶梯停下來,然後四處瞧瞧,看著那片玻璃鏡牆,映在鏡裡的白雲飄零著。


接著再舉步出發,原來電扶梯還有另一截,眼前是白花花的一片,那時可是4時許的晌午呢!陽光的映照讓我幾乎望不到前路,只是一手遮著雙目邁向電扶梯,其實可以乘升降機,但是,捨不得。

所以,我扶搖直上。




電扶梯冉冉上升,越升越高,怎麼這麼長、這麼高啊!其實電扶梯旁還有呈弧形寬台階的樓梯,但我無力拾級而上。環顧眼前的景觀,彷如綿延起伏的疊嶂。

漸漸的,眼界豁然開朗,那種亮與拓展,帶給你一種新鮮的震撼,原來還有這麼大片的空間,懸浮著。我轉身再望望那曲面雨棚,鋼條編製出另一番的縱橫交錯、別有韻緻的幾何圖形狀。


在不同的角度去看這屋蓋,你看著那線條與弧形,多麼地俐落與剛毅。




曲面雨棚相映在玻璃牆面上,呈現出對稱的兩個形體。除了可見證鋼與玻璃的藝術,這也是物理世界的另一種堂奧。




終于,來到了京都車站的頂樓,回眸,原來是如此高聳的高度了,底下深幽,那是陽光下的陰影。其實深幽處就是適才立足的車站大廳,你才發覺原來這廳的尺度超大,因為其西側是升高的,難怪在最底層佇足大廳時不會覺得有分層的感覺,而不知道另有一個天地。



在乘座電扶梯升高時,其實有一種上祭祖膜拜的莊重感覺,因為不可知,因為你覺得在最頂端時,上天會傳遞給你最充沛的光明。





頂樓,就是天空廣場。原來還有廣場上還有廣場!眼界突然翻覆看到另有乾坤,可真是「無常」的洗禮!那是非常寬敞的空間,四處是以透明的圍牆建設著,視覺上是不設防可以將整個京都盡收眼簾。


我最歡喜的是這個天空廣場有一片扶疏的小花園,那時還有幾個可愛的日本小孩隨著家長在跑動,你如果不知道這是車站,僅看相片會以為這是一座平地花園。但是在懸浮半空看到一絲綠意,你會覺得有一種生機,溫潤著生命。



我走近那透明圍牆瞧,京都車站的四週是城市景觀,沒有看到叫人牽腸的古都幽懷。只是看到先進。不過京都的天際線是相當清朗的。 另一側的圍牆則可以看到京都車站的軌道,看著列列的電車、火車與子彈火車停駐與飛奔,稍縱即逝。




在吉隆坡,我們是否有這樣的免費場所去觀覽整個首都的景觀?有,吉隆坡塔,但你要付費,雙峰塔的半空高橋呢,你要排隊(而我上過第88樓看過吉隆坡的全景,意外地竟然沒有一絲感動)

可是在京都,在一座屬于公眾的車站,就將京都收編起來。


當然,在這圍牆俯視,你又會覺得這是一座牢籠,困鎖著你。只是仰望的話,天空就是底線。




我看到這座介紹整個京都車站的設計圖紀念碑,還好有英文,讀畢才恍然大悟!

原來整座京都車站是以「谷」型來設計,整座箱形的建築物是兩側逐漸升高,這是仿照京都的地理特徵而建,京都就是一個盆地的地理環境。



同時,設計者原廣司認為,今日的京都依然清晰地保留著1200年前平安京時代的城市形態,其歷史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城市地理特徵。因此,他的方案意圖是設計成地理上的、作為城市通向「歷史之門」的聚集場所。



而京都這座千年古都坐落在盆地,奈良也在盆地,有人說日本近世的政治文化中心都在盆地,所以其實日本人有一種盆地思維,需要環山包圍下才能感到心安。而一座于1997年建峻的京都車站,也以盆地的意象來將整座京都的特徵包容下去,可真了不起。



雖然京都車站在落成後引來不少爭議,不過我覺得這座車站,還是值得詠嘆的雄偉。




後來,轉身就回,再步下電梯重回那大廳,重做一個旅人。不知何時會重返,因為當時下一站,就是去神戶了。只是到現在仍是難忘京都車站。

外來者

人人都說,現在柏威年是城中最有氣派,最有格調與貴氣的購物商場。這間商場開張多久了?該是去年才落成,新鮮感還未散去。

然而,在學校假期來臨時,你才會發覺原來柏威年成為另一個非常可觀的場面。人潮多,而且是學生哥人潮,其中大部份是馬來青少年。

起初我並不察覺異樣。那時是週末的傍晚五時許我拎著背包走著去樂天廣場,迎面而來的就是魚貫簇擁而來的馬來少年。他們身穿著黑衣(不怕會被人捉吧?因為沒有點著蠟燭),當然是時尚的T恤等,而且是不少人是奇裝異服的,女的並沒有戴上頭巾,男的則是蓄著當今仍流行著但我認為十分醜陋的雞冠長毛髮型。

其中一個還是釘著滿臉的環扣,我嚇了一跳,原來東京的COS-PLAY搬演到大馬來了。那時我就訝異著怎麼不見了其他族群人群?遊客呢?當然是有,只是視覺粗略觀察時,比例是明顯地少。

這些少年都是往著柏威年的方向走去。

在晚上時我重訪柏威年。週末晚上抵達柏威年時,我才訝于一批批的馬來少年佇足在大堂前,他們成群結隊地在圍成一個小圈圈,該是在該處「不約而同」地相約朋友,然後一起逛街。當時可沒有什麼大型活動啊。可是那個氣勢是相當澎湃的,因為柏威年的大堂寬大,但當視覺上都被填滿時,會覺得怎麼突然間人山人海,而且是清.一.色呢?

我不知道為什麼。可是乍看下那像是一場集會,非法與否是法律問題,但礙眼與否則是business sense的問題。如果是一堆外勞像如此的情勢聚集在SURIA KLCC,早就被驅逐了。

當然人人都有自由走動,在大馬這個美麗的國家,大家理應上都享有在憲法下所賦予的自由。但是當我被眼著的這一幕時,我才感受到這些社會脈搏的跳動。

據其他朋友觀察,連金河廣場等也出現越來越多打扮時髦的友族少年了,而不再是我們俗稱的「甲洞阿蓮」或「阿炳」哥的薈萃之地了。這是一個很好的muhibah現象,只是對于我們這些偶爾出來逛這些老牌商場時,會訝于當今眼前的改變,因為這些地方已不屬于當初我們所熟悉的地方了對不起,我想起了PENDATANG這字眼,到底誰是PENDATANG?

這些少年是否有足夠的消費能力?這很難斷定,基本上中產階級家庭已越來越多。而商場打開門戶當然是歡迎人流。但這些少年是否有能力在柏威年等地方來消費,則是很大的疑問。

至于為何他們會選擇柏威年,主要是交通方便(單軌火車),同時空間偌大,不愧是聚首會友的好選址。但是若我是商家,我會擔心,因為客流的消費特質也有分成幾個區塊──高檔、中檔與低檔,而當低檔客流充斥其間時,會起惡幣逐良幣之效。

然而,看著眼前的這一幕時,我真的很懷疑當今的領袖是否有察覺到這批少年社群中已出現的次文化現象,例如時髦、開放、滿口英語摻雜的馬來腔等,特別是,他們的思維與世界是怎樣的形貌?而我們的政治人物是否還樂此不疲地灌輸著那套自以為是的迂腐政治理念?

當然我在費解地穿越這些人群時,我在猜想著這當中是否有哪一位是權貴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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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起十合購物中心。在十年多前初落成營業時,曾經是最風光的高檔購物商場。我還記得我的朋友在首次走訪後對我說,「有十多個足球場的面積那麼大呢!」

那時我是以嚮往的心情去「朝聖」。到後來,那兒連樓梯級也成為人群盤據的商場,到後來,也成為我首次採訪的地方。

現在呢?這間商場在公司的步行之遙,但我已沒勁兒去逛了。因為,失去了那熟悉感。最重要的是,享受不到那種高尚的格調。

其實在購物商場的客流與變化,你可以感受到馬來西亞社會的族群區隔化是非常地顯而易見的。那是一個社會生態演變縮影。

如果你還記得朝聖基金大廈對面的Ampang Park,那間是早在80年代最有名望的首都購物商場。而美達廣場呢,則是在1988年龍年時掛上了一條飛舞的舞龍而聲名大噪,如今整座廣場瑟縮在都門的一隅。

而我們不約而同地見到目前這兩座商場,最多的是什麼樣的客流。

我記得前首相敦馬曾在他的《馬來人的困境》裡提過,在美國當一個黑人住進一個社區時,那兒的白人就會陸續搬離,然後那社區就會變成黑人區了──這也是另一種歧視。

當然,現在大馬人視購物商場為他們的「生命線」,即使會出現這種歧視性的扭曲現象,對商家而言,他們只看手中要賺的金錢只有不同面鈔的顏色,而不理會其他類型的顏色。

接下來該是會有更多城郊區的購物商場冒起,即使馬來西亞的商場已到了飽和點,然而逃離城市,在居家附近的商場遊逛消費將是一種持續的型態。

但是城市的商場與商圈地帶會漸漸萎縮。例如茨廠街,對于真正的吉隆坡人而言,如同一口井裡的水,水面靜止不動,感覺上是不適飲用,你會趨前掏一口水來喝嗎?而我不知道,幾時走到金河黃金三角一帶,會覺得自己是一個外來者。

「為什麼你來馬來西亞?」…

那是一間狹窄的法庭,是大鐘樓前推事庭中,空間最小、讓人有最強烈的窒息感的一間法庭,人人往裡面擠了後,就是只能急促地呼吸,無法轉身。

那就是刑事推事庭一,面向敦霹靂路,坐落在一列推事庭中最旁側的一間法庭。當這幢古老的建築物還未改建成新聞、文化、藝術與文物部時,那是一座人流聚散之地──囚犯一車車地截進來,也有人恢復自由身輕鬆地走出去。

當然,這應該是一座彰顯正義的神聖之地。每個人來到法庭,都希望能得到公平的審判,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應平等。

我在刑事推事庭一呆過很多時候,主要在當年艾琳費南德斯被控抵觸印刷法令的案件就在該庭研審,在那兒我第一次聽見如此驚心動魄的案情審訊,包括首次聽見律師與證人在盤詰過程中,冒出「陰莖」、「手淫」等的英文字眼,初聽時回不過神來,這些字眼平時不是掛在口中啊!然而聽著曾經被扣留過而聲稱遭虐待的外勞,回馬再成為辯方證人供證時,他們述說著的內容會讓人覺得莫不搖頭嘆息是真的如此慘無人道嗎?

當然為了採訪,這些公開庭中所講述的供詞,也一一記錄在採訪簿中。化成了新聞,而昨日的新聞今日就成了歷史了。

只是法庭上有些事情,不是新聞,更不是值得記載的歷史,卻在我腦海中時時迴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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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去到該法庭內,該是等待著艾琳的案件續審,未晉入該庭前先會研判其他較為小型罪行的案件,包括偷竊罪等。

開庭前該些被告會被帶進犯人欄,或是坐在犯人欄後等待入欄受判受審。而每天早上總有該些實習律師會進法庭內,做功課似地要找客戶(即被告)來實習,包括為這些被告求情、累積與法官或推事對答等的上庭經驗。這些求情工作應該義務性質的,只是志在學習。

那時我就坐在前端的記者席中等待開庭,一名年輕的印裔實習律師喚了過我去,他要求我充當他的翻譯員,為一行坐在犯人欄裡的華裔少女做翻譯,因為他打算為她們抗辯求情。

于是我就為其中一個少女做翻譯,我忘了那少女的模樣,只覺得她很年輕青嫩,沒甚姿色,長相一如鄰家女孩。不過她顯得有些瑟縮,說起話來是顫抖抖的,聲音很細。

我依著實習律師的探問,逐一逐一翻譯給她聽,包括「你幾歲?」、「來自哪裡?」

她是用華語說,「越南。」

「越南?你怎麼會講華語?」

「我在越南北部有上學,我們是去中國邊境上學。」

難怪我聽見她的口音有那種熟悉感覺。

「Ask her why she is here in Malaysia?」律師問。我照翻。「你為什麼會來馬來西亞?」

「做『雞』。」她答了,就兩個字。有一種干脆的本性,而且是沒有猶豫的,即使她的聲音仍是非常地輕。

她不是用「妓女」這兩個字,反之是本地人慣用的「雞」。這是認清了自己的本命嗎?

我之前沒有去猜想這少女犯的是什麼罪。聽她如此俐落地回答,我猜想她身在此處必是與傷風化罪等有關。

「to be a prostitute。」我轉頭對那律師說。律師再問,「問她為什麼她要做妓女?」

我問了,她答:「因為我家裡窮。」

「我的父親只是耕種、家裡有弟妹,我是最大的女兒…」她繼續說著她的故事,而這些重點就成為待會兒那實習律師為她求情要點。

那實習律師一邊在記錄著,他的動作像一個抄寫機器,不帶情感的,的確,如果每天要為相同的罪行的被告求情,重覆著同樣的說詞時,複制著「為什麼」的問題時,你的情緒也會消殆。

後來我得知那幾位少女也是因同樣罪行被扣而面控,該是被控賣淫罪等;我忘了,那時我只來得及為這名少女做翻譯,法庭就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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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還記得看著她們一臉無辜、青春洋溢的模樣,無法想像到她們沉淪在燈紅酒緣、聲色犬馬的經歷。

而她們卻坐在狹小的犯人欄中等待認罪、求情,然後怎樣?若直接認罪就快捷許多,因為會去服刑,之後被遣送回國,然後呢?會否再回來馬來西亞──

做雞?

當然這是利益集團在背後操縱,然而在掃蕩時不幸中招地,就是這些如同貨品般變賣剝削的少女束手就擒。

法庭裡真的會有平等嗎?誰最應該接受審判?

後來我都有陸續碰上這些少女坐在犯人欄中等待認罪被判。每天我們到各推事庭時會去詢問庭警有些什麼案件,大家看到這些女生時只是淡然地說,就是犯了賣淫罪。

做記者的不會採訪這些案件──太多、太瑣碎了,而淫業是自古以來最悠久的罪行,你如何監管?然而來馬來西亞只是賣身,這裡頭包含太多太多幽微迂迴的利益輸送與人性陰暗面。

只是迄今我仍然很清楚地記得那個已經沒有名字的少女對著我如此坦然,沒有絲毫畏怯,甚至不覺得這是什麼恥辱,但是含著一種逆來順受的委屈。她們有選擇嗎?

還是因為我戴著有色眼鏡?

我不知道這種惻隱之心是否人人都有?當一個嫖客在暗房裡看到這樣的少女時,在解下褲頭前應該不會問她「你來這裡做什麼?」吧!

但是那兩個字「做雞」一直刻劃在我腦海裡。 而刑事推事庭一給我的窒息感仍歷歷在目。當然,現在那推事庭不復存在,只是,不同的戲碼仍然在輪迴著。


(突然想起這段經歷是因為昨天開會時,同事報上一則掃蕩賣淫中心的新聞時,提及那些賣淫女性時說「全是老老的。」我莫名地笑了起來──賣淫與嗜色不分老嫩。只是為什麼「老老的」也要賣淫?然後我又想起身邊一些朋友偶當嫖客時對我說著的離奇故事。有些說得活色生香,但我只是一個聽眾,不敢批判。這真是複雜的人生。)